214_6_199209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将乐县农业局关于拨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将乐县惠民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关于同意三明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及资金进行县域间调剂的批复》(闽农扶〔2017244号)精神,我县国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由34人调整到85人,现将任务调整后追加下达我县51人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1万元和专项建设基金25.5万元下达到有关项目乡镇,请你公司按要求做好资金的拨付工作。

    各有关乡镇要严格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精准识别搬迁对象,严控住房建设面积,确保贫困户不因搬迁而举债。同时,认真落实《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将乐县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等规定使用管理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如期完成搬迁任务和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对滞留、挤占、截留、挪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或因工作失职造成资金严重浪费与重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将乐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分配表

 

 

将乐县农业局

2018年1月17日

将乐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分配表

 

乡(镇)

国定标准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数)

补助资金(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专项建设基金

合计

光明乡

10

10

5

15

黄潭镇

7

7

3.5

10.5

万全乡

7

7

3.5

10.5

万安镇

5

5

2.5

7.5

安仁乡

5

5

2.5

7.5

大源乡

11

11

5.5

16.5

余坊乡

6

6

3

9

合计

51

51

25.5

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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