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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坊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6-10-09 07:38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村(场)、有关单位:

当前,我乡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林区秋收冬种、进山秋游等人为活动将急剧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尤其部分林下可燃物大量堆积,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挑战。为了全面做好我乡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加防范,周密部署秋冬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村(场)有关单位领导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做到“工作早部署、方案早准备、责任早落实、督查早实施、领导早到位”,各村(场)、相关单位必须全部进入到防火期状态,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严阵以待,防范于未然。

二、严密组织,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各村(场)、林业站及相关单位要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加强中秋及国庆期间森林火灾防控的通知》(闽森防指〔201629号)精神,围绕“平安森林”主题,及时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农村、社区、校园,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控规定、科学安全扑救、紧急避险常识等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宣传手段,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用火防火意识。尤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进山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节假日期间、在进山人员活动多的地段,增设防火宣传警示牌,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高火险期,各地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逐户分发,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及时出动,进乡入村巡回宣传,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全力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三、严格监控,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各村(场)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当前,要把仓储厂房、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纳入森林防火监管对象,要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开展秋冬季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秋冬季防火期间,遇有高火险天气时,要及时发布高火险预警信息,下达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并积极组织指挥部成员、乡村干部和林业部门干部职工加强森林防火督查,确保防范到位,要通过增设临时防火岗哨、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等措施,严防严管,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对违规用火的要根据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依纪严惩肇事者、追究责任人责任。同时,对确需野外生产用火的要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确保用火安全。

四、严阵以待,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保障。各村(场)、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森林火险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不定时地对各村(场)、有关单位森林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抽查。要强化火情监测,完善扑救预案,落实扑火队伍和物资,各级扑火队伍要分别做好扑火工作准备,对现有扑火机具要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切实做到人员、机具、车辆、通讯“四到位”,乡必须有一支30人左右的扑火队伍,各村(场)必须有10人左右的扑火队伍待命,确保遇有火情,队伍拉得出,设备用得上。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统一组织扑火队伍和当地群众一起进行扑救。同时,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按照防火预案和实际火情,科学制定扑救方案,努力把森林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严肃纪律,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抓好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各挂村干部、村干部要到岗到位,加强巡查,做好防范工作。各村(场)、有关单位以及有关人员,要根据不同火险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火灾防范和应急准备。特别是火灾发生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火灾扑救组织领导、物资准备、后勤保障和有关善后处理工作,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现象,并对故意瞒报、少报、迟报森林火灾,造成工作被动的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余坊乡人民政府

                                 201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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