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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1-04 10:41     来源:水南镇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镇电、毒、炸鱼等渔业违法行为日趋严重,金溪流域渔业资源不断衰退,水域生态环境日渐恶化。为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切实保护我镇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决定开展以打击电、毒、炸鱼为主要内容的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部门配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对电、毒、炸鱼等渔业违法捕捞行为的专项整治,有效地遏制渔业违法捕捞行为上升的态势,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行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范围。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我镇辖区内金溪流域和全镇各村(社区)的所有水域,整治重点对象是金溪流域(水南段)。
  (二)整治内容。各村(社区)对本辖区范围内从事水域渔业捕捞的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从业者姓名、主要的捕捞方式、是否拥有电瓶、电船、电排等违法捕捞工具(具体见附件)。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全镇水域渔业捕捞行为人群的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同时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限为 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1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5 年11月15日至11月30 日)。各村(社区)对照本方案要求,对本辖区有从事水域渔业捕捞行为的人群,特别是拥有电鱼机、电鱼船、电鱼排和鸬鹚的,要全面摸清并登记,并将调查情况于 11 月 30 日前送交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同时,各村(社区)要召开村干部会议,对摸底清查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并通过标语、会议形式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渔业和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群遵守法律法规和保护生态的自觉性。县农业局及文广局要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互联网等传播媒体以及利用宣传车的方式,加大对渔业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各村(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的密切配合下,开展对电、毒、炸鱼特别是电船、电排捕捞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处罚。在重点区域实行不间断巡逻,特别是在每天傍晚和凌晨违法行为高发时段,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确保处罚到位。对抗拒执法的人员,公安机关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屡教不改的要在媒体公开进行曝光,形成打击高压态势,严厉遏制电、毒、炸鱼等渔业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5 日)。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成功的经验与做法,查找渔政执法的薄弱环节,健全渔政执法的相关制度,促进渔政执法工作步入良性轨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成效,成立水南镇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华担任。
  (二)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社区)抽调专门力量配合做好辖区的整治工作;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加强对渔业和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镇派出所要在集中整治期间安排公安民警全程参与巡逻执法。
  (三)加强群防群治。针对电、毒、炸鱼等渔业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要动员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发动全社会力量进行群防群治,以便快速精确打击。专项整治举报电话:2322329(镇农技推广中心)、110(公安 110 指挥中心)。
  (四)严格责任考核。严禁镇村干部组织参与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同时,将打击非法捕鱼、积极保护渔业资源工作纳入村河长制工作内容,与河长制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确保打击非法捕鱼工作长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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