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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2013-06-26 10:22     来源:水南镇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6月7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及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明安委〔2013〕2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重点行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于6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煤矿、建筑施工、燃气与消防、道路交通等六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苏树林省长关于“要按照习总书记、李总理、张高丽常务副总理的批示要求和马凯副总理的讲话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工作,要严抓、实抓、科学地抓、持续地抓,强化安全理念,培育安全文化,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着力破解六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由镇安办组织有关单位,以合成氨、氯碱和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火力发电、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和自来水厂等涉及液氯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账(见附表1);督促涉氨、涉氯单位强化涉氨、涉氯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氯气泄漏事故发生;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加强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二)煤矿安全。由镇安办和国土资源局所负责。全面细化落实煤矿“七条规定”,逐矿逐项进行排查,对违反“七条规定”的,坚决予以停产整改;以煤矿“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人车管理等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超层越界、私拆密闭、边建设边生产、水害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把煤矿质标建设落实到采掘现场和一线班组,落实动态考核和奖惩制度,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强化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对6月底前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一律暂扣“两证”并责令停产整顿。
  (三)建筑施工安全。由镇建设所负责,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强化施工现场渣土车、土方车等各类工程车管理,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铁办要深入各自管理的施工现场,分工负责抓好施工安全工作。
  (四)燃气与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整治由镇安办负责,进一步摸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底数,建立台账(见附表3),对存在隐患的供气企业、供气设施、用气单位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运输、配送燃气和餐饮场所非法购买、使用燃气行为,严禁超期、超装液化气钢瓶混入用气单位,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餐饮场所;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抓好燃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消防安全整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镇安办和县经贸局、城建局等部门配合,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清理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行动成效;适时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改,做好国庆、中秋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道路交通安全。由镇道安办负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意见,全面抓好驾驶人的源头管理,继续推行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和渣土车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全面抓好重点车辆的监管,扎实推进拖拉机、接送学生班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渣土车和货车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资质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抓好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普通公路事故易发、隐患路段和长下坡隐患路段整治;全面抓好路面管控,从严查处超员、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路面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整治合力;推动工作创新,积极发掘、培育工作“亮点”,推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根据全省外挂货车管理、拖拉机管理、基层乡镇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非机动车管理等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研究出台解决农村出行以及加强渣土车、摩托车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切实抓好落实;拓展交通安全综治宣传路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百日行动良好氛围;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落实部门责任,采取检查督查、考核评比、预警通报、明查暗访等措施,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实施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20日前)。六个行业领域重点整治牵头、配合单位和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制定行业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细化整治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9月20日)。镇安办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台账(见附表4),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及时分析总结“百日行动”取得的经验做法,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百日行动”由镇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各牵头、配合部门和镇安办负责实施,并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县牵头、配合单位和镇安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要求,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村(社区)、到企业。为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旭祥兼任。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牵头部门要将附表4汇总上报县安办。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镇直有关部门对每月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督查,在“百日行动”结束后进行一次考核,同时将考核情况报县政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
  (四)营造社会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要给予公开曝光。要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镇“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各个行业领域整治推进情况。
  附件:1、水南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2、水南镇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登记表
     3、水南镇尾矿库管理情况登记表
     4、水南镇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登记表
     5、水南镇行业整治情况登记表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水南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裔顺 镇长
  副组长:谢贤斌 镇党委副书记
      温建清 副镇长(正乡级干部)
      吴师文 副镇长
  成 员:张旭祥 镇安办主任、建设所所长
      廖水清 镇纪委副书记、文明办主任
      邱小平 镇劳动保障所长
      朱建辉 水南国土资源所所长
      车德维 镇农机站站长
      汤怀刚 镇养路队队长
      陈 将 城关工商所所长
      肖冬平 城关派出所片警
      肖慎水 综合农场煤矿矿长
      吴文贵 乾滩村主任
      卢小兵 渡头村主任
      肖金财 溪南村主任
      张观荣 三班村主任
      廖传胜 水南村主任
      肖林禄 新兴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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