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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古镛镇委员会关于《扶贫领域“全交叉”巡察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11-01 05:05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中共将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县委扶贫领域“全交叉”专项巡察一组向我镇通报了扶贫领域“全交叉”巡察情况,对我镇领导班子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我镇扶贫领域“全交叉”巡察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关于“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方面走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组织挂包帮扶责任人利用住村工作日以及10月17日全国第四个“扶贫日”前后等,深入贫困户家中,对台账数据,特别是收入情况、住房面积、耕地面积、家庭人口变动情况等进行再摸底、再核实;对今年预脱贫对象开展一次全面评估,对照贫困退出计划,自查脱贫工作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对2016年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贯彻落实“脱贫后帮扶政策不变、力度不减”要求,继续强化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效。针对部分帮扶责任人填写帮扶对象台账、手册不规范,更新不及时问题,由镇扶贫办牵头,结合将乐精准扶贫app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对各村手册填写进行检查,组织相关挂包责任人对扶贫“两手册”填写使用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再培训,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

(二)关于未能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扶贫对象问题(余财生、廖小木、廖妹妹、余秀娥、李铨星、赖信明、李景星、陈姬招、熊鸿武户)。

整改情况:我镇对余财生等8户情况进行了再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李景星户予以清退,其余7户予以保留,具体情况如下:

余财生户:2015年前10个月,基本闲赋在家,靠种植少量水稻、瓜果等维持生活,住房也相当破旧危险,直到10月底在村委帮助下申请到5万元小额信用贷款后,夫妇才到湖南并于12月份盘到店面开始试营业,2016年5月底因妻子身体有疾不能坚持开店,即将店面盘出,经营该小吃店共赚到约15万元(含转让费差价),该户已于2016年底脱贫。

廖小木户:其本人因患哮喘不能干重劳力活,基本无收入;廖小木妻子白雪梅2015年在厦门断断续续做了近4个月保姆,每月收入约1800元,共计收入约7000元。其2位女儿打点零工收入不稳定,所以家庭年收入较低。其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后,挂包责任人引导、帮助、督促其妻子、女儿外出就业。2016年,其妻子继续做保姆,月工资1800元;大女儿在将乐当店员月工资1800元;小女儿在浙江当店员约9个月,月工资2400元;全年工资合计收入64800元。因其原房子实在危旧,难以居住,其就利用妻子女儿工资收入以及在亲戚的帮助下于2106年底在附近盖房,2017年上半年才简易装修。

廖妹妹户:2015年其本人在福州电商务工,工资由底薪加抽成构成,每月基本在1500元左右,共务工7个月,收入约10000元。其弟弟廖建文2015年上半年到南安亲戚处学修车,包吃住,没有工资;2015年下半年到福州另找工作开出租车,因地方不熟悉,收入不高,月收入约1000元,仅做了3个月,计收入3000元。2016年在村委帮助下,廖建文贷款10万元,并向亲戚借了部分,与他人合伙购长途大巴,并自己驾驶,2016年家庭收入才有较大改观,该户已于2016年底脱贫。

余秀娥户:2015年其儿子没有较固定的工作,在厦门打零工,每月收入都不固定,年合计打工收入约8000元,家庭生活较困难,还欠信用社贷款1万元。其收入、住房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条件,故将其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各级挂包责任人帮助下,余秀娥儿子吴刘生到餐馆炒菜,故2016年收入较稳定,并于2016年底脱贫。

李铨星户:其本人已70岁,妻子残疾,儿子外出打工,儿媳家务,两个孙子年幼。李铨星本人平时养耕牛三头,主要自用。儿子李春平2015年至2016年5月期间因煤矿不景气外出打点零工,无固定收入,全年收入不足10000元;2016年5月起在连城工程队做工,从事电焊工作,月收入3500左右。因此,以2015年计算,全家6口人年收入(含两位老人失地补贴每人每月167元,其农村养老金每人每月85元,根据扶贫文件相关要求不纳入统计)不超过14000元,年人均收入约2300元,符合精准扶贫户标准。2016年5月后,儿子李春平月收入相对固定在3500左右,该户已于2016年底脱贫。

赖信明户:其妻子残疾,女儿从事家务,女婿打零工,3个孙女年幼,其中一个患恶性淋巴肿瘤。赖信明本人(59岁)在安顺操作绞车,月收入约2000元。女婿李顺南2015年至2016年基本没有做事,主要是带患恶性淋巴肿瘤的女儿到福州等地看病;2016年至2017年偶尔打零工,没有固定收入;2017年开始在园区缘福生物质工厂上班,月工资3000多元。赖信明孙女患恶性淋巴肿瘤看病,2015除去新农合医疗报销,个人就支出相关费用7万多元;2016年开始每年到福州复查3-4次,每年需承担相关费用8000元以上。耕地征用补偿费主要为2011年发放的,每人2万元,共计12万元,全部用于当时房屋加层及装修,且根据扶贫相关文件要求,征地等一次性补偿金不纳入家庭收入统计。因此,以2015年计算,全家7口人全年收24000元,扣除相关医疗费支出,全家入不敷出,属因病致贫符合精准扶贫户识别标准。2016年下半年开始煤矿行情有所上升,赖信明月收入可达2500元,加之女婿李顺南打零工收入,该户已于2016年底脱贫。

李景星户:其本人于2015年向村委会提交精准贫困户申请,申请理由为邱玉能患有胃癌,因病致贫。通过村小组和村委会比选后,和平村委会向我镇提交李景星申请贫困户的申请,通过村小组、村委会及乡镇三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扶贫办。2016年初通过县里组织县公安局、房管所、市场监管局、各金融机构联合核查,均未发现不符合贫困标准的问题。同时我镇工作队多次入户采集信息数据过程中,李景星始终未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且由于县级比对平台权限所限,无法核查外地务工人员的个税缴纳及公积金等情况,故审核确认李景星户为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我镇已对该户进行清退处理,并取消该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入股金森分红的扶贫政策对象资格,正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同时,责成相关责任人追缴其已享受的2017年新农合医疗保险政府缴费资助资金0.12万元。

陈姬招户:其配偶早年患口腔癌病故,住院治疗期间花费较大,负债导致家庭困难,其本人平时靠踩三轮车维持生计,月均收入不足2000元,还需供2个子女上学,属因学致贫,2015年被列为低保户,2015年底通过村小组、村委会及乡镇三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扶贫办,经县里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其女儿李娟已出嫁,并动态调整,儿子李文祥就读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于今年7月毕业,现就业于福州新大陆支付宝公司,月收入4000余元,已稳定脱贫。

熊鸿武户:2000年发现其患间歇性精神分裂症无法正常工作、无收入,常年看病还需医疗费,家庭人口仅1人。根据其实际困难情况,2008年新华村委会帮其申报低保,经镇、村公示无疑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自2009年起开始享受低保,且每年都经过省市复核并未发现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情况。2015年底依照规定程序将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熊鸿武因患间歇性精神分裂症且有一定攻击性难以找到合适工作,为防止因其无所事事、胡思乱想导致病发,其母何三妹就让其帮助照看该店分散精力。关于熊鸿武新建房屋问题。前几年,因城市建设,熊鸿武与其母亲何三妹、哥哥熊鸿文共有的老房子拆迁,共获得240平方米地基补偿及约100万元补偿款,根据扶贫相关文件要求,征地等一次性补偿金不纳入家庭收入统计。2015年其哥哥熊鸿文用拆迁补偿款开始在该地基上建设新房,房屋的设计、建设管理全部由熊鸿文负责,且新房建设所用资金超出拆迁补偿款部分全部为熊鸿文出资,目前新房未全部完工,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的权属还不明确。

(三)关于未能按要求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调整,造成错漏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新华村杨月梅户其孙女肖晗宇于2016年8月申报出生,但未及时动态调整问题,我镇扶贫办组织各帮扶责任人对此类问题进行排查,对肖晗宇等7人进行动态管理予以新增。我镇将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督促各挂包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家庭成员实行精准管理。

(四)关于相关帮扶责任人对帮扶对象的收入及其它情况底子不清,填写数据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挂包帮扶责任人利用住村工作日以及10月17日全国第四个“扶贫日”前后等,深入贫困户家中,对台账数据,特别是收入情况、住房面积、耕地面积、家庭人口变动情况等进行再摸底、再核实。针对部分帮扶责任人填写帮扶对象台账、手册不规范,更新不及时问题,由镇扶贫办牵头,结合将乐精准扶贫app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对各村手册填写进行检查,组织相关挂包责任人对扶贫“两手册”填写使用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再培训,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

二、关于扶贫资金落实方面

(一)关于未按要求制定或修订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对扶贫领域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村级扶贫项目的资金未实行报帐制,由财政所直接拨付到村帐,由村级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已于9月26日下文《转发县财政局 农业局〈关于将乐县扶贫改革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镛党政办〔2017〕34号),今后新实施的扶贫项目将严格落实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二)关于扶贫资金存在滞留、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阅财务档案,民政局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13〕155号要求拨付给洋坊村老区扶贫资金(饮用水工程)2万元于2014年1月17日到账,2014年1月23日到账的1.5万元不是该笔补助金,针对洋坊村将该笔资金用于饮用水工程前期的征地补偿上,不符合政策问题,我镇对该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相关责任人今后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关于相关镇、村干部上报镇扶贫办分配扶持生产资金依据的数据不真实问题(廖妹妹户)。

整改情况:经核查廖妹妹家实有耕地约10亩,即农村俗称的3.6“斗”,由于农村习惯按“斗”算,且该户的地介于3“斗”到4“斗”之间,所以有关人员入户走访时他们家有时说3“斗”,有时说4“斗”,而一般人的概念是按亩算的,在计量单位上有出入。2016年上报扶持生产的数据为10亩是经过换算的,按每亩160元补助,共1600元。对于《扶贫手册》中的数据不准确问题已要求挂包责任人予以改正。

(四)关于涉嫌扶贫资金被截留、冒领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镇计生办签领表显示为余荣生本人亲自签领了2013年度计生小额信贷贴息款,镇、村工作人员向余荣生反馈核实该情况,其表示可能因时间久了,记得不太清楚。此问题也反映出镇村工作人员存在对相关政策宣传不够到位问题,下阶段我镇将督促相关责任人加大力度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享受对象能够了解具体享受的相关政策。

(五)关于存在部分资金项目未进行公开公示现象:未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第十八条“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的规定,存在部分资金项目未进行公开公示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洋坊村201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分配表有按程序在村部公告栏公开公示,镇扶贫办有相关照片资料存档可查,上报巡察组材料时因疏忽造成遗漏,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归档。针对计生小额贷款贴息扶贫专项资金从2013年至2016年发放226户计17万元,未见公示材料问题,镇计生协会已按要求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三、关于扶贫项目落实方面

(一)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多为议标,涉嫌已确定中标人,招投只是走程序、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了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监管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严格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过程控制,规范招标、评标、定标规则,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监控机制。我镇在巡察期间已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将镛政〔2017〕66号)文件,由镇长担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具体抓,相关人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强化对招投标的监督,下发《关于调整充实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成员的通知》(将镛政〔2017〕67号)文件,由镇纪委书记担任主任,相关人员为成员。进一步完善了招标管理相关规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将镛政〔2017〕65号)文件,除按规定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外,使用国有、集体资金的物质采购、工程建设及产权交易,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或进入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实行招投标,对未按招投标程序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及相关材料不全的,镇招投标中心不予进行招标。

(二)关于工程管理不到位。预算增加或变更的工程量及隐蔽工程内容无签证单,验收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工程管理,对新上项目按有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工程质量把关,同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引起的工程量变更,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严格项目验收,对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返工直至合格后方能通过验收。

(三)关于招标的工程项目下浮率、合同履约金、质量保证金、预付工程款等未能按要求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有关下浮率、合同履约金、质量保证金、预付工程款的规定,督促镇财政所、经管站严把审核关,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的工程项目相关票据不予入帐核销。

(四)关于村干部涉嫌非法套取扶贫工程专项资金做为村财它用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我镇山门村两委针对山门村村民反映的村内道路状况差、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决定把山门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申报实施。由于道路硬化工程的上级补助资金来源暂不确定,因此就此事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商议决定如果一事一议项目能申请下来就使用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如果上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能申请下来就使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此同一个工程项目形成了2份会议记录。同时,为了方便群众,争取道路硬化工程在秋收前完工,在资金来源未明确的情况下于9月9日招标后由施工方进场施工(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于10月份下达)。我镇将以此为戒,今后工程项目严格履行申报、立项、招标、施工、验收、决算等程序,在资金等条件成熟,具备实施的情况下再予以组织实施。

(五)关于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未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山门自然村饮水工程于20151216日经村两委会研究后,于1223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研究并表决通过后,报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申请招标。山门村在工程项目报账时,因工作疏忽未将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记录归档,造成档案材料缺失。洋坊村安全饮水入户管网改造及附属工程,经核查,招标材料附梅花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是整理归档出现失误。我镇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山门村、洋坊村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今后我镇将以此为戒,加强招投标文件材料的收集,明确分管领导及专职档案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做到专人专责、专人专管。对招投标相关文件材料依法依规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做到运行规范、资料齐全、档案完整。确保项目相关材料的完整,承建单位和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各存档一套。

四、关于扶贫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一)关于档案资料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3巾帼小额借款贴息相关材料不齐全问题,我镇已按照县妇联要求,收集完成相关内业资料,上交县妇联,同时镇妇联留底一份并予以装订归档。

(二)关于对享受低保人员认定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经进一步核查,新华村车宗寿户(共3人,户主车宗寿,妻子叶火妹,儿子车全)有按照低保户认定程序,经本人申请,镇村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镇、村公示无疑议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列为2017年低保户,且根据相关要求低保申报严禁拆户并户或一户保一人(除困难家庭成员中成年单身重度残疾人、长期(三年以上)脱离家庭从事宗教活动的老人外),因此无法单独将其子车全剔除低保名单。

(三)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关信息填报不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挂包帮扶责任人利用住村工作日以及10月17日全国第四个“扶贫日”前后等时间,深入贫困户家中,对台账数据,特别是收入情况、住房面积、耕地面积、家庭人口变动情况等进行再摸底、再核实;同时结合将乐精准扶贫app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对各村手册填写进行检查,组织相关挂包责任人对扶贫“两手册”填写使用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再培训,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到位。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整改情况:古镛镇纪委针对新路村2013年超标准接待问题,进行党纪立案,经审查给予新路村两名主干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古镛镇委员会

                                         2017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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