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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

2016-12-30 01:11     来源:高唐镇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将乐县财政局关于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高唐镇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高唐镇党委的决定,执行高唐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高唐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将乐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高唐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高唐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高唐镇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承办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高唐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机构,4个事业中心(即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人员编制数62(行政30人,事业32人),在职人数57。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高唐镇人民政府单位主要任务是: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要求,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进一步打造绿色生态和谐宜居乡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稳定粮食、烟叶、制种等传统产业,做强乡村旅游等生态经济,全面推进产业升级转型。
(二)抓好年初制定的十个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
(三)加快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建设,创建美丽乡村。
(四)统筹综治、计生、文教卫等其他社会事业共享发展。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6年, 高唐镇单位收入预算为559.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9.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9.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9.9万元,公用支出13.16万元,项目支出56.91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59.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资161.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资支出。
(二)事业人员工资144.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
(三)伙食补助费16.99万元。主要用于伙食补助费支出。
(四)年终一次性奖金6.37万元。主要用于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
(五)公务员、参公人员电话费3.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参公人员电话费支出。
(六)养老金62.5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金支出。
(七)职工年金25.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年金支出。
(八)基本医疗保险24.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工伤保险0.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十)生育保险费1.08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费支出。
(十一)定额公用经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工会经费2.66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37.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四)离退休人员经费5.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五)其他56.91万元。主要用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上级部门来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具体的公务接待中,能做到严把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控陪同人员和招待费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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