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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7-12 11:09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村(场),乡直有关单位: 

  进一步做好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现将《光明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7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光明乡人民政府 

                    2017528 

   

   

  光明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7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将乐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7年工作措施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提升工程,全乡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广大驾驶人与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主要工作  

  1、夯实农村道安管理基础。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每季度组织各部门分析研判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报辖区内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村(场),乡道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加强示范劝导站建设、规范管理,加强对劝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加大重要时段、重点地段执法和劝导力量投入,落实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狠抓农村地区“五小车辆”违法载人、超员、涉牌涉证等违法查纠和劝导。 

  责任单位:各村(场),乡道安办、派出所。 

  3、常态推进道路隐患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公路隐患路段排查,建立隐患点工作台帐,制订整治方案,并按要求及时将排查情况上报;推进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防护措施建设严格按标准安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全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责任单位:各村(场),乡道安办、养路、派出所。 

  4、固化重点交通违法常态查处机制。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墟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交通秩序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强化农村地区“五小车辆”、面包车、短途客车等日常监管;清理并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治理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乱象,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加强客运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周边的交通综合治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  

  责任单位:乡道安办、派出所、养路、建设所、农机站中心校。  

  5、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完善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协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总结提升应急处置预案。  

  责任单位:各村(场),乡派出所、养路安办、卫生院、联防队。 

  6、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达标创建。认真制定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镇标准,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建设,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情况作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达标创建的必备条件。 

  责任单位:各村(场),乡道安办  

  7、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部门积极落实,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加大宣传经费支持;深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进程;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课时 

  责任单位:各村(场),道安办中心校、乡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道安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主抓道安工作;每季度分析研判本地区道安形势。加强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安办按照不低于“乡镇级3人”的标准,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的宣传教育、信息反馈、督促检查、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落实监管职责。细化乡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逐步提升道安综合整治成效的考核比例权重。  

  (三)完善保障机制。将道路隐患治理、提升工程建设、道安办日常运作等“三年提升工程”相关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建立以公共财政多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筹措机制。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方面落实足额保障。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事故多发的单位,由乡道安办会同乡安办进行通报。发生亡人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五)制定考核措施。乡道安办根据本方案,结合阶段性任务要求,制定考评方案,对各村(场)年度道安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及通报。各村(场)及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本单位“三年提升工程”工作措施,并抄送乡道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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