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7-0120-2017-00029

发布机构: 白莲镇

文    号: 白政〔2017〕101号

生成日期: 2017-09-25 00:00:00

白莲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次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2017年“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和节日出行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请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部门配合,明确工作职责 

  派出所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加大路面管控、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引导;道安办要加强源头管理,督促、检查运输企业自治、自律情况,要加大农用机械监督管理、杜绝违法载人;中、小学校要加大校车监督管理。 

  二、认真开展形势研判,切实做好应急准备 

  派出所、道安办要认真研判辖区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事故规律特点和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针对辖区内可能出现车流剧增、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提前做好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预案。各村要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塌方路面的疏通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派出所、道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提前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做好应急联动准备,要加强事故预警研判,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确保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道路通行秩序良好 

  各村要切实加强辖区内的重点时段、路段巡逻管控;派出所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严防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小型客车等自驾游车辆的检查管控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遮挡号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强源头管理,推动相关单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 

  道安办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运输企业源头管理,督促客、货运企业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突发状况应对教育,对营运客车、货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开展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问题。中、小学校要督促学校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加强学生放假前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涉及校车、学生的交通事故。 

  

  

白莲镇人民政府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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