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907-0120-2017-00028

发布机构: 白莲镇

文    号: 白政〔2017〕100号

生成日期: 2017-09-25 00:00:00

白莲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次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2017年“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 

  国庆、中秋假期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业务线的协调指导和属地的管理责任落实,以“网格”为阵地,充分发挥“一专三员”(安全监管专责,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精心统筹安排,深入查找、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把握重点。 

  在初级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以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户为重点。重点检查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使用记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加大农产品上市前的检测。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以节日热销产品生产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餐饮单位、农庄、单位食堂为重点。重点检查食品安全信息是否规范公示,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是否完整,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消毒柜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检验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无证无照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副食店“回潮”。 

  三、畅通信息。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及时有效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积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时上报镇食安办。 

  

  

白莲镇人民政府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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