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卫计局关于推荐白莲镇卫生院为“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的公示
2017-07-21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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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330 号)要求,经县总医院推荐,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推荐将乐县白莲镇卫生院为“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月21日—7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电话:232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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