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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关于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016-07-27 05:27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8) 及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10)文件精神围绕”一个中心,五大体系”的要求,为提高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互联网+工作思维为导向,以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搭建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引进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体系及综合服务网络,强化农村电子商务教育培训和创业指导,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特产品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拓宽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将我县打造成为电子商务+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和跨境电商中心,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实施目标

    将我县打造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                     

一是电子商务总量不断壮大。争取到2018年,通过三明商旅通创新平台整合将乐籍在沪小微便利店、将乐县小吃店五千家;年交易额达三十亿元;玉华香家庭农庄定制农产品发展省内线下实体店一百家;完成全县农家宝农村综合服务站的全覆盖,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0亿元,县域网络消费额占当地居民消费总额的25%以上,实现农村网购网销快速增长;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能力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庄;建成12个乡镇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5个乡镇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镇,5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235 家经营我县优势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企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培训,共培训8千名,残疾人电子商务就业培训100名。

   二是初步构建起农产品网络流通体系。推进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构建覆盖全县的配送网络,大力提升配送能力,使物流成本有所下降,流通效率大幅提高。

    三是农村青年网络创业机制初步建成。加强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政策引导,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和部分个体经营户为重点,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以电商协会为主导,建立起实体经营和虚拟经营相结合,整合我县特色的网络适销产品,为农村创业者提供直接的最低价网货供应、分销平台,为农村创业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统一发货服务,同时提供见习培训、产品拍照、商品文案等技术支持。

四是电商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全县规模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达到90%,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的网上销售占销售总额的60%,全面提高基层政府、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推动政务前移、农产品上网、工业品下乡。

五是电商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不断增强村级网点和配送中心的服务功能。结合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和农村居民实际需求,逐步增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与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公司)等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农信金融机构村级便民金融服务点的作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在完善农民网络购物服务的同时,可逐步延伸小额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车票代购、农产品网上销售、快递包裹存取等服务功能,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区域商品配送和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有条件的提升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更好地为农村提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使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三、经济基础与区位优势

    将乐县2014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6.95 亿元,增长9.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93 亿元,增长4.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7.52 亿元,增长11.9%;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9 亿元,增长3.2;全县固定资产投资90.45亿元,增长18.8%;出口总值8750美元,增长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75 亿元,增长12.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87 元,增长10.3%;农民人均纯收入11604 元,增长12.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均完成预期目标。区位优势明显,境内有向莆快速铁路,福银高速公路,临近三明机场,现代交通网络的逐步形成,成为福建省交通要素齐全、对外交通便捷的内陆城市之一。

    四、产业优势

    农业产业,农业现代化程度高,主要是通过智慧农业引领农业发展,以农业物联网为抓手,以农业示范园区为阵地,打造智慧农业五个一:三个平台+一个示范园区+一个产业联盟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即:农业物联网平台、农业政务信息平台、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农业产业示范园和智慧农业产业联盟。注重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成立将乐县优势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导企业加大有效投入,推进科技创新,使品牌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目前我县现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9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家,市级17家。拥有无公害产品28 个,绿色食品14 个,在果品、花卉业、畜牧水产、蔬菜的产业优势明显。

第三产业,2014年第三产业增加值28.6亿元,增长5.9%。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全县物流企业发展至近百家、车辆总数近5000 辆、汽车总吨位达到近6 万吨,物流园区初具规模,配套设施日益完善。商贸业发展迅猛,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心商圈,引进永辉、新华都、厦商等龙头企业,电子商务等龙头企业发展不断加快。

    五、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企业规模总体偏小。

  电商企业的电子商务运用大多停留在基本的供求信息发布阶段。大多数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仅限于收集行业信息、发布企业和产品信息。B2B企业的官方网站经营意识淡薄,没有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传播信息获得订单的功能。

  (二)产业聚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还偏少、规模较小,虽然80%的企业拥有自己的企业网站,30%以上的企业开始涉足或参与到电子商务领域,但缺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辐射带动。特别是缺乏适度规模的农产品仓储基地,农产品流通模式还处于初级阶段,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水平不高,缺乏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聚集引领。

  (三)支撑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中小企业在开展电子商务上缺乏一对一的有效指导,高端电商人才储备不足,特别是网络营销、平面设计、宣传推广、程序开发方面的中高级人才,缺乏集聚地方特色产业和地方名特优产品的综合交易平台,缺乏地方性的信用评价体系等等。整个电子商务的技术、支付、信用、认证等支撑保障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需进一步完善。

     六、实施内容

     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搭建搭建综合型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农村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和营销体系以及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1)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采用政府建设、服务外包方式,建设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牵头整合各方资源,搭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物流体系、培训体系、统计体系、农村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和营销体系,推动政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协助政府整体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问题。

    (2)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支持多方式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信息进村入户、供销、邮政等网络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村级信息服务站、供销、邮政及苏宁、京东、赶街、村淘等电商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建设、改造服务网点。

    (3)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支持龙头企业整合县域现有的物流资源,建设改造县级集配仓储中心,购置车辆,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新建快递物流营业网点,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和物流仓储配送体系,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的“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4)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支持面向基层政府、企业、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农村电商创业青年和农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县级中心与村镇站点管理服务培训。补助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专业化培训,培养一批兼有电子商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5)农村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和营销体系

支持开展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网络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补助为农村群众提供活动策划、产品包装设计与视频拍摄、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指导创建自有品牌,积极推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网上营销;为县域内从事农村电子商务 的群众,提供公共仓储配送、产品品质控制服务,指导开展农村产品标准化及产品溯源工作。

    (6)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支持建立健全县域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制度,加强对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信息管理,整合各类农业信息资源,逐步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建立统计数据库、农业主体数据库以及典型企业库,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监测、统计和分析,鼓励利用省电子商务与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和第三方咨询机构研究成果,全面了解县域内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七、项目资金组成及安排

   1、项目资金组成

   省级资金300万元。

   2将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安排

单位:(万元)

资金支持方向

计划投入资金(万元)

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135.00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32.00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80.00

县乡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30.00

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

16.00

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

4.00

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3.00

其他

0.00

合计

300.00

                       


     八、时间进度安排

     创建工作分启动阶段、实施阶段和巩固3个阶段开展。

     启动阶段(20155-20159月)

     1、情况摸底。5月上旬开始,抽调人员,组织开展全县基本情况大摸底。一是全县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将乐县基本情况和2015年以来主要经济发展情况。二是基础配套设施情况,包括公路、邮政、通信、网络、金融、土地流转等方面。三是农村村镇数量、农村人口。四是电商基础情况,即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电商平台建设情况,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情况,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五是农特产品资源及优势产业情况,组建农产品汇编小组,开展将乐县农特产品品类梳理工作,并形成《将乐县名特优农产品目录汇编》。六是农村商贸物流网络建设情况等。

    2、制定方案。制定《将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成立将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各主管局以及乡镇主要领导都加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县农村电商的发展状况,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3、会议发动。召开县乡两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动员大会。根据《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落实。

    4、宣传带动。通过将乐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LED 宣传屏幕以及将乐县资讯网、将乐在线等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营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良好氛围。

    实施阶段(20156月-20176月)

   (1)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实施方案,选择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提高政府机关、涉农企业、工业企业、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等各行业人员了解电子商务、使用网络平台、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3)加强督导检查。商务局、财政局定期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对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

   (4)组织项目验收。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对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目标的实现。

   巩固阶段(20176-9月)

   根据绩效评估成绩,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持续开展查漏补缺,继续全面推进电    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保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九、实施措施

   (一)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鼓励各乡镇整合力量收集汇编名特优农产品目录,组织开展名特优农产品包装文创设计,通过“互联网+农业”实现农产品进城。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成绩突出,初步建成农品进城和网货下乡双向流通体系的乡镇给予“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称号,并予以一定的奖励,用于支持乡镇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等公益性电商配套项目的运营建设。

   (二)培育壮大我县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打造特色农产品营销平台,鼓励开展网上促销推广、品牌宣传等活动。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我县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分别超过500 万元的B2C 企业和1 000万元的B2B 企业,分别给予3万和10万元的奖励。

   (三)强化扶持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建设。围绕我县菌菇等优势农产品,支持我县电商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在阿里巴巴、京东、慧聪等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增强将乐特色农产品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对入驻实体企业50 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 亿元的网上专业市场,给予运营方20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对依托邮政、供销、农家宝“进村入户”市场工程等固有服务网络改建或通过与当地农资店、便利店等合作建立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乡镇运营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金额补助。

   (五)支持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络。鼓励骨干流通企业、商贸物流企业、供销社、邮政、苏宁云商以及快递物流等各类企业,主动服务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大力发展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以及第三方配送和共同配送,视成效对其投入农村带有统一标识的货运车辆等固定资产新增投资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 万元。

   (六)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面向基层政府、企业、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农村电商创业青年和农村消费者等开展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县级中心与村镇站点的管理与服务培训,对福建智慧家园电子商务创业园、福建残盟国际培训机构以及高校、职专等社会力量开办的农村电商培训,按照培训规模、质量给予一定的补助。

   十、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电子商务作为我县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战略举措予以推进。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制定、日常联络和综合协调以及督促作用,形成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合力。

  (二)强化资金扶持。县财政统筹资金每年给予一定资金扶持,配套省级专项资金,共同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规范市场秩序。协同农业等部门加强对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农产品保鲜、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鼓励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标准研制、标准化项目建设等标准化工作,推广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逐步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交易环节,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协同工商管理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电子商务有序健康发展。

   (四)加强统计监测。协同农业、统计等部门整合各类农业信息资源,逐步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建立统计数据库、农业主体数据库以及典型企业库。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监测、统计和分析,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将农村电商青年创业故事、企业发展经验、产业基地运营模式等进行宣传推广。推进农村电商行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内部沟通和互相学习,促进共赢发展。

   (六)建立工作考核制度

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目标考核,设立农村电子商务专项工作奖励。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办法,定期考核评价各地、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将考核实绩作为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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