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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司法局2017年预算公开

2017-05-03 09:34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2017年将乐县司法局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将乐县财政局关于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司法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和“96148”法律服务工作。(三)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会矛盾、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县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对全县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对全县公证处的年度考核。(七)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八)指导、管理、监督全县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服务市场。(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5个科室,下辖县法律援助中心(参公)、公证处(直属事业单位)和13个基层司法所。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

将乐县司法局(机关)

全额拨款

15

15

将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

全额拨款

28

28(司法助理员)        11(司法协理员)

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

全额拨款

3

1

将乐县公证处

自 筹

4

2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司法厅(局)长会议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一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一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色完成市局下达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上述要求,主要有以下重点工作:

(一)要服务大局,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围绕“防风险保稳定,护航金砖会晤,喜迎党的十九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深入到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一线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在 “四四三”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诉调对接、检调对接。根据《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争写金牌调解书、争当金牌调解员、争创金牌调委会(调解室)”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在调解领域掀起一股向金牌调解“学、赶、超”的热潮,争取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调解员。加大向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调解有一套》栏目报送调解案件线索的力度,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以近段时间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现场推进会将在本局召开为契机,扩大在重点行政部门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覆盖面。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

(二)要严抓监管,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厦门金砖会晤顺利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主线,从年初开始,各级、各部门先后召开了专题维稳安保会议,作为司法行政部门,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稳定年”,重点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上。围绕“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有关重大刑事案件”目标,全面提高信息核查的频次,为防止脱漏管情形采取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开展“两类”人员“大排查、大走访” 专项活动,推广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手(脚)环应用,强化入矫教育,规范宣告程序,确立社区服刑人员罪犯身份意识。强化集中教育,确保每月组织开展1次以上集中教育,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县社区矫正中心要与乡镇司法所明确分工,互相补充,进一步升级科技管理手段,实施信息化监管教育,提高工作效能。

(三)要保障民生,提升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成效。法律援助作为民生工程,按照“降槛扩面、提质增效”的目标要求,扩大法律援助的事项和范围,本年度县法律援助中心要以实施“互联网+”为引领,积极协调配合各方面,推进“12348”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作用,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享受法律援助的权利,真正做到“应援尽援、可援尽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去年已列入全市综治考评工作,在县政府出台文件支持的基础上,根据省市要求覆盖率由60%进一步提高到95%以上,需要我们一线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担当起责任,积极主动地融入到公共法律服务的体系建设中去,更好地为基层组织、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四)要推陈出新,探索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县委、县人大已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意见和决议,出台了“七五”普法规划,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提供了政策保障。今年是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关键之年,要扎实开展“七五”普法,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在继续做好“法律六进”、法治教育进家庭“八个一”、法治示范基地创建等工作的同时,积极收集不同对象的学法需要,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现普法工作向精准化发展,利用流动场所LED、门户网站、手机微信平台等多手段创新普法方式,推动社会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走法律渠道的良好法治氛围。

(五)要党建带头,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和民主即时评议党员等制度。按照省厅要求每年集中轮训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 以及根据《三明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司法所长、助理员参加全市司法所长、助理员业务培训班,继续办好每年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司法所业务综合培训班,提高司法所队伍整体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围绕全县六大攻坚项目、六项重点工作、立足精准扶贫,持续深化开展“干部住村工作”、专业队伍“零距离”服务两项工作机制。

(六)要强化纪律,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局领导班子要带头树立理想信念,把确保政治上忠诚可靠作为第一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局纪检组要进一步对司法所主持乡镇招投标、在编人员违规领取津补贴、违规财务报销、社区矫正执法不力等可能涉及廉政建设的问题进行“重点看、回头看”,严格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和使用,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情况进行督查,落实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抓早抓小,切实将纪律挺在前面。机关和基层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目标管理。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县司法局收入预算为49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7.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7.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04万元,公用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97.54万元,其中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467.5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支出和用于办公等各项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30万元:

1)普法宣传(科目)5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全面推进法治将乐建设;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支出。

2)法律援助(科目)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支出。

3)社区矫正(科目)1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无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三公”支出预算:

(一)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 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5万元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元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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