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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综治办、将乐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争写金牌调解书、争当金牌调解员、争创金牌调委会(调解室)”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4-28 03:44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乡(镇)综治办、基层司法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现将《将乐县综治办、将乐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争写金牌调解书、争当金牌调解员、争创金牌调委会(调解室)”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依申请公开)

                      将乐县综治办  将乐县司法局

                            2017年3月23


将乐县综治办、将乐县司法局关于

开展“争写金牌调解书、争当金牌调解员、

争创金牌调委会(调解室)”活动工作方案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机制中作用,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再上新台阶,根据《三明市综治办、三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争写金牌调解书争当金牌调解员、争创金牌调委会(调解室)”活动工作方案》(明司201710)中实施“3111”工程,即用3年时间,在全市表彰100份金牌调解书、100名金牌调解员、100个金牌调委会(调解室)。经研究决定,2017—2019年在全县开展“争写金牌调解书、争当金牌调解员、争创金牌调委会(调解室)”(简称“三争”)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三争”活动,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拓展领域,健全机制,强化保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更好的开展三争活动,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努力实现“四无”(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当出现民转刑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集体性上访事件和群体性械斗事件)村居达85%以上,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二、工作内容

项目名称

争创三明市金牌调解书、三明市金牌调解员、三明市金牌调委会(调解室)。

表彰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调解室均可申报,但金牌调解员、金牌调委会(调解室)一个调委会只能申报一项。

申报条件

金牌调解书

调解书载明的当事人情况准确,案情叙述简洁、完整、客观,证据详实,争议焦点明确,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调解事项清晰完整;

调解书结构合理,文书数字、简称表述准确,没有错漏字,印章齐全规范;

    调解书载明的案例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为当年度所调解的矛盾纠纷案件;

调解书形成的卷宗符合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的要求。

    金牌调解员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年以上,专职调解员已落实“一案一补”或“以奖代补”

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高的调解工作水平年均调解纠纷20件以上,其中口头案件不超过案件总数的30%10人以上群体性纠纷案件不少于3件;

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当导致民事转为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集体性上访事件和群体性械斗事件矛盾纠纷受理率100%,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当事人履行率90%以上。

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中有突出贡献的,经本人申请和县乡两级推荐,市级审定,可以破格评定。

金牌调委会(调解室)

调解组织健全。达到“五有”(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帐)“六落实”(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统一”(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要求,各项工作制度公开、明示。有专门的调解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调解员队伍健全。能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法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佩戴调解徽章,会做群众工作,队伍结构合理,已配备专职调解员1名以上。

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年均调解矛盾纠纷50件以上,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防激化效果显著,本辖区连续三年实现“四无”。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申报金牌调委会每年应向福建省电视台综合频道《调解有一套》或市级以上网络报刊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并有1条以上被采用。

申报程序

    金牌调解书、金牌调解员、金牌调委会(调解室)由乡级初选,县级推荐,市级审定批准。拟表彰的项目,由县级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级正式命名,并发给奖牌、证书及适当的奖金

三、工作步骤

2017年起至2019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动员实施阶段20172—5月)

开展“三争”活动,是县政府确定的县直部门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之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有力抓手。要在开展活动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力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排查化解行动,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衔接机制。各乡镇应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可参照本工作方案开展创建乡(镇)级人民调解“三争”活动。要增强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把落实工作方案与部署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向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不断创新和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新规律。

全面推进阶段20176—20196月)

    通过开展“三争”活动,聘请“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职工)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面完成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衔接机制,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将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每年930申报一批金牌调解书、金牌调解员、金牌调委会(调解室),年底进行表彰命名。

总结提高阶段20197—12月)

要坚持边评选、边培育、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总结本地“三争”工作经验做法,常抓不懈。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搭建“三争”活动竞赛平台,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金牌调解书、金牌调解员、金牌调委会(调解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掀起一股学“金牌”、赶“金牌”、争“金牌”的调解热潮,不断强化和巩固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广泛宣传动员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都要以“三争”活动为抓手,促进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各乡(镇)应注重从规范化调委会中申报一批金牌调解书、培育一批金牌调解员和金牌调委会(调解室),其中,申报金牌调解室的比例应占申报金牌调委会(调解室)总数的60%以上,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同时,力争搭建金牌调解信息化管理平台,方便群众通过电脑、手机登陆平台客户端申请调解,并可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申请。

完善保障机制

各乡镇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列入乡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落实到位,适当安排金牌调委会(调解室)补助经费和金牌调解员补贴,确保不因人、财、物的不到位影响维护稳定的工作成效。

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应积极申报金牌调解书、金牌调解员和金牌调委会(调解室),认真填写《申报表》,以乡(镇)级为单位申报,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县司法局基层股邮箱。全县每年将开展三争”活动情况列入综治考评。联系人:刘丽莉,联系电话:2266373,电子邮箱:5052816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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