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9304-1220-2017-00004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文    号: 将市监食监〔2017〕57号

生成日期: 2017-05-24 00:00:00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5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次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杜绝“厦门小学聚集性发热”此类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4 

 

开展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夏季是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杜绝“厦门小学聚集性发热”此类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县局决定从520日开始至9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认真开展好本次活动,切实把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降低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夏季全县无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中高考期间、端午节节假日期间、秋季开学前后。 

  (二)重点区域:繁华商业街区、饮食一条街、各类学校周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 

  (三)重点单位:一是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中高考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二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是校园餐饮原料配送单位及面包蛋糕供给单位;四是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五是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 

  (四)重点品种:冷荤凉菜、蛋糕、面包、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食用油、乳制品、豆制品、米面制品等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许可管理。餐饮单位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是否规范悬挂信息公示栏,信息公示栏内容是否完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人员管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健康体检,每日是否进行晨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场所环境。场所布局流程是否合理,内外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地面、墙面和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带盖垃圾桶,是否及时处置餐厨废弃物等。 

  (四)设备设施。面包、蛋糕、凉菜间等专间是否按五专要求,有无专用洗手消毒设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等。 

  (五)采购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是否落实,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六)加工制作。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学校食堂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面包,蛋糕、冷荤凉菜、四季豆、豆浆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制售面包、蛋糕、冷荤凉菜;面包、蛋糕、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七)餐具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是否到位,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八)食品留样。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单次超过100人的聚餐活动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留样量和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九)食品添加剂管理。是否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自制调味料和火锅底料是否备案和公示食品添加剂。 

  (十)餐饮原材料管理。购进的生鲜肉类是否落实检验检疫有两票两章,是否使用散装食用油(香油)等。 

  四、整治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2012520日至9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430日至530日)。各所要结合辖区实际,对辖区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摸底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61日至830日)。各所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围绕夏季整治行动的重点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三)巩固总结阶段(91日至930日)。各所要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面包、蛋糕供给单位、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加强日常巡查,严密防范,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所要高度重视夏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夏季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强有力的监管。要结合辖区内餐饮业特点和监管实际,认真总结和分析易发业态、易发环节、易发品种和典型问题,科学研判辖区内事故发生趋势,针对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确定防控事故发生的重点和措施。要在抓部署、抓落实、抓督查上下功夫,扼守夏季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这条底线。 

  (二)实施严密排查,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各所要全面排查本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着力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食物中毒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以消除餐饮食品隐患为监管工作目标,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易腐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特别是冷荤凉菜、面包、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作为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检查发现突出问题,应及时报送至县局,县局将通报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中高考即将来临,考生、家长和学校高度关注,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对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所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隐患排查,定点、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局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针对时段特点,加强监督抽检及核查处置。各所在整治工作中,要针对夏季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易造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将乳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供给集体食用的面包、蛋糕、及餐饮服务单位自制的凉拌菜、熟肉制品、饮料、食用冰、火锅底料、调味料和消毒后的餐饮具等作为重点品种,对整治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食品自行进行抽样检测或联系局机关配合抽检,同时,强化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或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 

  (四)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加工制作餐饮食品的,要责令餐饮服务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查;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餐饮食品安全案件线索的,要一一核查到位,做到督查督办;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形成严厉打击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五)建立健全机制,认真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各股、所要认真学习食安办发布的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够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序处置。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所要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农村家宴。督促企业负责人组织制定本企业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企业内部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请各所于925日前,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预防夏秋季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总结报送县局食品安全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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