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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03-28 05:48     来源:将乐县人社局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县委巡察组于1月6日反馈巡察意见之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一)以坚决的态度抓整改。这次县委专项巡察组到我局开展专项巡察,是县委交办给我们人社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县委对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也是对我局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帮我们指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的五个方面问题,是对我局的关心,必将有助于我们更加准确理解上级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转变作风,促使我们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必将有力推动我局今后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同时也体现了近年来我局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单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学习上不够到位,在管理和教育干部职工上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些工作领域和环节还缺乏有力的监督措施。我们对巡察组帮我们指出的问题表示感谢,并坚决拥护巡察组所作出的意见,一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正视这些问题的存在,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以坚决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以强烈的责任心抓整改。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我应主动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从自身改起,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分管领导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检查好、报告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各个问题对号入座,认真分析,查找根源,提出整改初步意见。

(三)以迅速的行动立行立改。召开局党组(扩大)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的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思路,并着手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4个问题细化措施逐条整改,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股室、直属各单位和整改时限。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对于牵涉面比较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说明情况、列出计划,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并尽早解决。

二、狠抓落实,真抓实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2016年6月成立人社局党组以来,尚未召开党组会。在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局党组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未体现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内容,未见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1、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是明确方案,狠抓落实。制定出台了《将乐县人社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二是认真履行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印发《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以及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确定党组会议在每季末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2、重新制定修改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把加强党组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每年的年初、半年、年终中都要把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组工作与其他各项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总结。把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精神,作为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作为党组建设的重要内容。

3、强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对在抽查的6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比对中,发现2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填报的问题,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带头做起,进一步从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建立副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动月报告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做到一人一表。县委组织部约谈了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同时,局党组主要领导对相关的责任人也进行约谈,对个人自查自纠情况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后,重新上报县委巡察组,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在落实“三会一课”方面,与规范要求有差距。2015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记录了“2次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1次党课”等内容,与规范要求差距较大。在组织生活会方面,与规范要求有差距。2015年组织生活会,只体现《支部组织开展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互评材料〈打印材料,无会议记录,未见《2014年生活会征求到的建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2015年生活会征求到的建议意见及整改方案》。在群众路线教育“回头看”方面,整改落实不到位。有组织学习并研究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未见“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相关材料。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面,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学习教育。《人社局“两学一做”学习安排表》只体现一次专题研讨;第二专题研讨参会人员有26人,只有3人发言,专题研讨内容记录在“上党课记录”中;部分党员集中学习记录次数与签到次数不一致,有的党员没有自学内容的记录。

1、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狠抓落实。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面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形势和任务,结合人社局实际,认真抓好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内容。“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先进性的有力举措。二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了责任,履行了“一把手”的职责,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工作计划,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抓,把“三会一课”制度抓出了成效。三是强化措施,确保落实。局党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严格了纪律,确保了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党的“三会一课”。严格制定“三会一课”工作实施方案,对“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时间做出了具体安排,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一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间,每年的6月前应聘请党校老师上一次专题课,每年的11月份组织主要负责人应按排上党课一次。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以强化落实党“三会一课”制度为动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新发展。要求党支部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三会一课”和党员到位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党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支部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基本要求。一是通过对照《准则》 《条例》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人社实际,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和省委十届一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广泛开展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整改。四是按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及主要议程安排、上年民主生活会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当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情况、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民主评议党员互评等材料收集整理、会议记录、整改落实、信息反馈等工作。

3、严格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一是以深化整改为抓手,以建章立制为保障,坚持立行立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继续在整改落实和成果转化上下功夫、见成效。二是深化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落实深化整改任务,明确深化整改的目标措施和要求,明确责任、措施和时限,持续跟踪推进,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三是建立动态评价工作机制。结合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活动中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是否落实,整改承诺是否兑现。同时通过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及时梳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有呼必应、有求必应。

4、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一是把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主要任务,严格执行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将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党员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积极有为的氛围。二是切实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员“三联系”工作和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按学习教育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安排计划,充实完善专题研讨记录,个人学习记录和自学等方面的记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2014年4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培训中心主任郑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送礼,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这次巡察中,未发现人社局进行整改。同时,还发现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一是违规报支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城乡居民保中心XXX违反规定于2015年11月核销其本人电大学费计3575元)。二是发放津补贴名目较多、数额较大。巡察中发现县人社局机关及下属中心从2013年至今存在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行为,合计总金额258965元。

1、严格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我局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人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二是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 “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人社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三是抓好重点责任落实。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主要是:

1)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    

2)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3)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

4)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5)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五是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当前人社部门的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责任落实上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和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及本系统、本单位的具体措施,确保熟知熟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针对会议文电、经费使用、车辆管理、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财务制度、检查考核等管理事项,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自寻压力,增强动力。四是狠抓节点。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为重要节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严格单位访客管理和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清廉过节。五是严肃查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在执行过程中“走过场”现象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着力遏制和戒除“四风”问题,不断推动人社系统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和深化。同时,对巡察组反馈XXX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支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2015年11月核销其本人电大学习学费计3575元的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并于2017年1月11日由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决定给予立案处理。

3、针对发放津补贴名目较多、数额较大的问题。制定《人社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成立局财务工作组,组织局党组、班子领导、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党组、班子领导、纪检组和监察室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各单位的财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对照清理项目开展自查清理,清理项目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性津贴补贴、保留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以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其他违规发放的项目等。二是针对存在违规发放的单位立即通过收取现金等方式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或福利。三是认真督查核实,对各单位的资金清退情况进行督查核实,重点督查单位自查上报的情况是否真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否清理整改到位,对弄虚作假,瞒报少报和清理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四是建章立制,结合整改过程中同步完成。对全局机关事业单位各项津贴补贴或福利等政策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可为与不可为的政策界限,严格从规范津贴补贴源头进行治理,逐步建立治理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情况,此次需整改的资金258965元,其中:局机关21962元、就业中心103307元、城乡居民保中心39986元、社保中心58621元、机保中心35089元。至2016年12月30日止,具体整改落实如下:

1)收回整改资金242287元。其中:机关21962元,就业中心100407元,城乡居民保中心32643元,社保中心52886元,机保中心34389元。

2)临时招聘工不需整改资金10350元。

3)无法整改收回的资金6328元。因社保中心XXX(4285元)、城乡居民保中心XX(2043元)已辞职离开将乐。

以上三项共合计258965元。

(四)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人社局下属单位劳动就业和培训中心每年资金量大,按照要求应该用电脑账,但至今还用手工做账。从财务报销上看,人社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手续不规范问题民,有的报销单据只有经办人,没有证明人。

一是加强财务和专项资金管理,对所有转账、拨付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微机管理,各项资金要按时发放到位,严禁骗取、套用、浪费、截留、挤占财务资金和专用资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各单位从2017年1月起应全部实行财政专用软件做账。二是加强制度管理,及时修正制订了人社局财务工作管理制度和人社局“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建立了以纪检组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属各职能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具体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下发的各项制度。确保每年“三公经费”比例有所下降,局领导小组每季末应开展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每张发票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再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每张支出发票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确保必填项目不缺项,品名多的发票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各单位固定资产应认真的清点盘存,进行逐笔登记,由各股室、单位负责保管财产的负责人签字负责保管。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台账手续,做到帐实相符。并及时登记增加,减少变动情况。

、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学习,以学促改。这次巡察所反映出的问题,有涉及到党的建设、主休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津补贴发放、财务制度等多项问题,体现了我局在这些方面还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教育,加强人社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 强化措施,迅速整改。把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列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定时通报整改情况。对巡查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划分、明确时限、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对在限期内没完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深化整改。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县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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