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韩红利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2017-09-0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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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农业局:
根据《中共将乐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会议纪要》(〔2017〕1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聘用韩红利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请接到本通知后,按规定及时办理人员聘用等有关手续,通知本人一周内到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具体聘用单位详见附件。
附件:聘用人员情况表
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聘用人员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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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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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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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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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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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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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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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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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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