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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农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7-06-30 10:04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市县政府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局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渔业船舶和农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61-30日,县农业局所属各部门同时组织开展活动。 

  四、组织机构 

  本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叶连斌  县农业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推进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安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 

  五、活动安排 

  ㈠开展主题宣讲进乡村、农业企业活动。一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地区重点乡村和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渔船经营者和农业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二是开展“渔船经营者和农业企业业主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通过深入交流研讨落实渔船经营者和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渔船经营者和农业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渔船经营者和农业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渔船经营者和农业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与当地“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的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农业安全生产问题。   

  ㈢开展农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农业从业人员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农业从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农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渔船经营者和农业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渔船经营者和农业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开展事故责任人现场说法、谈心对话、反思大讨论等,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在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渔船经营者和农业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㈤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30日前,我局将结合实际,最少开展一场应急预案演练(渔业船舶、沼气等行业领域)。 

  ㈥开展农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利用“安全生产月”,对农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渔)民特别是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㈦深入开展“平安渔业”创建活动。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乡、村”等相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㈡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乡村、企业、学校、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强化督导考核。本局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动态并及时报送市局安办。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㈣及时上报信息。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均报送至局安办。 

    

    

    

    

                                                              将乐县农业局

                                                              20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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