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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农业局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意见

2017-05-03 12: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意见》(闽农厅办〔2017〕36号)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17年我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督察迎检准备

  各单位要在前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难点,进一步排查问题隐患,梳理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到位。对需要进一步提出要求的工作,立即细化部署安排;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机制,抓紧研究制定。具体问题整改上,要逐一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主体,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能立即整改见效的,优先解决;对确需一定时间整改的,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确保相关问题在中央督察前取得明显或阶段性成效。对于督察期间中央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督边改,立整立改,迅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要对2013年以来的相关工作的研究部署、具体措施、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及群众信访举报办理等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回顾、系统梳理,做好横向和纵向沟通协调,确保履职档案真实完整,提供的资料要数据真实、佐证充分,并分门别类、逐一立卷建档,确保档案资料及时报送。(责任单位:畜牧站、能源站、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加快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主体

  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厅印发《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意见》(闽农厅办〔2017〕36号),大力推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用化肥专业化统一服务、农作物秸秆等农副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修复综合服务等六种市场化治理模式,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推广试行有效的典型模式。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公平竞争方式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以效付费机制和市场主体信用制度,加强对治理企业交易行为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促进市场主体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服务供给质量。(责任单位:能源站、畜牧站、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推进畜禽养殖综合治理行动

  要积极配合环保等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惩处直排偷排废水,侵占耕地林地,非法违章搭盖、反弹复养等恶劣违法行为,确保完成禁养区及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不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场户的关闭拆除扫尾工作。按照“计划不变、任务不减、确保完成”的要求以目标倒逼进度,督促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存栏250-1500头养猪场标准化改造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提升改造质量,确保2017年完成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1200家以上。基本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推广污染治理先进实用技术,在猪舍建设方面,主推漏缝地面-免冲洗-减排放工艺设施;在粪污治理方面,主推能源生态型、能源环保型、微生物异位发酵床等治污模式;在综合利用方面,主推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积极培育发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市场主体,推行和完善第三方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PPP模式,建立政府、规模养殖户、第三方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共赢运行机制,提高污染治理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水平。(责任单位:畜牧站)

  四、推进肥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要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落实方案》要求,以“地力提升1112工程”为抓手,推广应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等措施,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2017年全县种植紫云英绿肥2.5万亩,推广秸秆还田10万亩,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2.2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5万亩次。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扩大配方肥覆盖面,通过合理利用有机养分资源,用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推广微生物肥料、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责任单位:土肥站)要按照《福建省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按照“防治时机、科学用药、施药器械、操作技术”专业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农药面源污染防治。2017年底前,完善2个监测点的病虫数据智能采集及信息化管理,加强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 抓好重大病虫综合防控,突出主要作物、重点区域、重大病虫、关键环节,组织开展防病治虫夺丰收行动。以粮食产能区为重点,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责任单位:植保站)

  五、推进种植业废弃物治理行动

  要结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项目,在蔬菜等大田作物开展农田残膜回收示范。示范推广水稻集中育秧、蔬菜集约化育苗,减少大田育秧育苗用膜。加大宣传引导,示范推广厚地膜(布)、可降解地膜,鼓励对地膜进行循环利用。结合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宣传推广大棚膜“旧膜抵新膜”模式。(责任单位:农技站)

  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途径,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通过强化政策扶持、宣传引导、协作配合,以推广适用机具、延伸产业链条、推广成熟模式等措施,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着力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责任单位:农技站、土肥站)

  六、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要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组织开展粮食作物、蔬菜、水果、茶叶等产地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建立18个定位监测点,对监测点土壤实行长期定位监测。组织各地对主要农产品(蔬菜、水果、水稻等)产地土壤和农产品开展协同监测,选取部分定位监测点在土壤样品采集的基础上,同时采集该点位农产品(以稻谷为主)样品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进行风险评估。(责任单位:能源站)

  要贯彻福建省土壤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全县耕地(园地)污染状况详查。着手开展受污染耕地(或园地)安全利用方案和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计划的调研和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污染农田修复治理试点工作,筛选适合当地种植习惯且经济可行的修复方案。(责任单位:能源站)

  七、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让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认清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本质和危害,切实提高农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意义,推广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中。加强与媒体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充分保障和发挥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作用,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将乐县农业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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