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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12-26 03:27     来源:将乐教育局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福建省将乐县教育局文件

将教〔2017173

                        

 

将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修学校,职业中专

为进一步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再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 109日至10 31 日。
  二、目标要求
  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巩固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针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按照“责任分工再明确,整治内容再拓展,整治措施再深化,整治力量再加强,整治问责再严厉”的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全县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全县校园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工作,督促学校继续按照“四个100%”要求(即: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施春发  

副组长:胡章程、陈漫华、李泽彬、徐静

  员:庄小华、徐复荣、冯波、邓汉云、路丰留、杨文龙、张梅、许建生、郑立平、杨晓文、黄春祥。

四、检查组人员安排

1.第一组带队领导:胡章程

成员:冯波、邓汉云、路丰留、杨文龙、郑立平

检查学校:将乐一中、第二实验小学、城关中心小学、县幼儿园总园(实验幼儿园、水南中心幼儿园、艺术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2.第二组带队领导:李泽彬

成员:徐复荣、黄春祥

检查学校:将乐四中、水南学校、南口学校、白莲学校、黄潭学校、万全中心校。

3.第三组带队领导:陈漫华

成员:庄小华、杨晓文

检查学校:职业中专、实验小学、万安学校、安仁中心校、大源中心校、余坊中心校。

4.第四组带队领导:徐静

成员:许建生、张梅

检查学校:水南中学、光明中心校、高唐中学、高唐中心小学、漠源中心校、积善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分析检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贯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检查小组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校园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列入2017 年度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考评分值按20%比例确定。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校园要结合实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明,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检查组要1028日前,向教育局安全股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附件:将乐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
  

将乐县教育局 

2017109 

 

 

 

 

 

 

 

 

 

 

 

 

 

 


附件

 

将乐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

学校(公章):

时间:

分类

序号

排查内容

检查情况

安全制度

1

是否成立保卫科,建立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2

是否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

 

3

门卫值班、宿舍值班陪护、领导带班、校内巡逻制是否落实

 

4

是否制定防汛防台等应急预案

 

5

学校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平时是否关闭

 

人防技防物防

6

学校保卫科长是否享受中层干部待遇,专、兼职保卫干部数量

 

7

配备几名专职保安,保安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由公安机关审查资质,持有上岗证

 

8

专职保安上岗时是否着保安服,佩戴保安标志

 

9

安保器材配备是否到位:防暴头盔(1/人)、防护盾牌(1/人)、防刺背心(1/人)、防割手套(1/人)、橡胶警棍(1/人)、强光电筒(1/人)、自卫喷雾剂(1/人)、安全钢叉2套,目前配几套

 

10

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是否验证、登记

 

11

学校视频监控报警室、财务室、电教室、实验室及保密、危险物品存放点等重要部位是否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是否安装金属防护栏

 

12

是否建有专用监控报警室,有专人负责(一般应建在门卫室);是否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

 

13

校园出入口及门前两侧、学生宿舍楼(区)、办公楼、教学楼、学生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安装有视频监控探头;监控影像资料留存是否达30天以上

 

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14

校园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是否构成安全威胁

 

15

校园附近是否有学校标志,学校门前是否有禁停、警示、限速标志线,过街路是否有人行斑马线、减速带

 

16

属交通繁忙路段的学校门口,学生上下学时有无警力维护交通秩序

 

17

学校周边有无不良团伙敲诈、勒索学生现象及其他违法行为

 

18

学校周边200米内有无电子游戏场所和网吧,有无非法出版物、无证摊点、商店,有无出售“三无”产品,有无设置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等

 

19

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其他危害学生安全的隐患

 

20

学校门口是否有驻校民警公示牌,民警出警是否迅速;学校周边是否有巡逻制度

 

校舍安全

21

楼房房顶、外墙、阳台、楼梯围栏有无裂缝、变形,屋顶抹灰有无空鼓等不安全情况

 

22

门窗(玻璃)安装是否牢固,围墙是否安全可靠;建筑面砖粘结是否牢固,有无空鼓现象。扶手、栏杆是否牢固;窗台高度≤90厘米时有无装防护措施

 

23

学校是否安装电梯,是否建立健全从采购、安装、使用到改造、修理、报废等各环节管理规定;是否指定专人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4

运动场、馆、娱乐活动设施如旗杆、球架是否牢固,是否按要求正常维护,用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

 

25

正在施工中的建筑是否有安全防护及警示标语;校园内易发生碰撞、滑倒、破碎、倒塌等设施、场所是否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消防安全

26

消防器材能否正常使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器材定期检查维护,有检查维护记录

 

27

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配电房、危化品保管室是否配备灭火器材

 

28

教学楼、宿舍楼、学生食堂、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有疏散逃生示意图

 

29

教学楼、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是否有逃生通道,逃生通道是否通畅;铁门是否向外开

 

30

是否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师生是否掌握“两会”(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始火灾),是否定期进行应急逃生演练。

 

交通安全

31

“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是否落实

 

32

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校门口是否有校领导、教师值班,维持交通秩序

 

33

学生集体外出是否履行报批手续,制定安全预案,是否有足够教师全程陪护和管理

 

 

疾病防控

34

是否坚持开展晨、午检疫情监测

 

35

小学、幼儿园是否开展了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

 

36

是否建立传染病防控工作台账

 

37

学校是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预案

 

食品安全

38

食堂是否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生熟食分离储存;墙壁有1.5米以上的瓷砖制成的墙裙

 

39

是否有通风、排烟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等措施

 

40

食堂采购的食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索证、台账等制度是否落实

 

41

食品贮存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有无变质、过期食品

 

42

食品留样制度是否落实:每餐各种菜样各取不少于10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

 

43

食堂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44

食堂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安全要求;锅炉房、蒸气管道、蒸柜等厨房设施设备是否做到定期检查

 

45

食堂设备是否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用水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防范季节性等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措施是否落实

 

46

厨房是否使用液化气,安装是否符合液化气瓶与灶台隔开、专用管连接等要求

 

用电安全

47

空调机(室内外)、电风扇吊挂情况是否正常;灯具是否易坠落,能否正常使用

 

48

线路有无裸露、老化;照明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和定期检查记录和维修情况

 

49

变压器、配电室(箱)、抽水房等用电危险场是否有警示标识

 

50

电器插座是否安全,电器设施是否完善,接地是否可靠

 

51

电线、插座等用电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查

 

52

校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楼梯走道是否有日常照明设施和紧急照明装置

 

安全教育

53

安全教育课是否落实,有无教育安排表、教育记录、教材等

 

54

师生参加“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安全教育活动参与率(师生参与数量/全校师生总数);组织师生及家长参加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参与率

 

55

每学期是否组织至少1次全体师生参加预案演练、1次疏散逃生演练、寄宿制学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疏散逃生演练。今年来,共演练几次

 

56

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告学生家长书、安全宣传教育短信发送情况(具体数量)

 

57

与老师和家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共几份)

 

宿舍安全管理

58

宿舍床铺是否存在不牢固、易刺伤、挂伤学生等隐患

 

59

寄宿制学校是否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是否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是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

 

60

宿舍安全通道是否通畅,学生是否进行过应急演练

 

61

寄宿制学校教学楼、宿舍楼过道是否有应急照明灯等安全应急管理措施

 

62

寄宿学生提前离校,是否有班主任或生管老师和学校指定领导签字

 

63

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抓好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通道整治工作的通知》(明教安〔2016159号)要求整治到位

 

危化品管理

64

危险剧毒品是否存入专用库(柜)并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是否配备灭火器、窗帘、温度计、湿度计和通风等设备,是否安装监控报警设施

 

65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分类是否明确,分类存放

 

66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领用是否填写《危险化学药品使用登记表》,按规定数量取用,是否有外借情况

 

67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销毁是否提出申请,呈报公安部门或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合理方式销毁

 

68

是否制定危险化学药品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备注

此表由受检学校自查后填写,并加盖公章,由检查组人员带回交县教育局安全股备案。

 

学校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抄报:县安委会,肖玉琴副县长。

将乐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10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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