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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系统贯彻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04 04:26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现将《将乐县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6

 

 

将乐县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将乐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委办〔2017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行业的特点和我局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交通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重在源头治理,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保护机制,为将乐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护水清源,加强水源地保护,改善并保持河湖优良水质,严格管控河湖岸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预防工程项目对河湖的污染。

   (三)坚持依法管理,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法规,统筹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涉河湖公路和水运交通建设项目和水上水上施工活动的审批,规范河湖开发利用行为。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创新符合我县实际的管理模式,利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先进的管理手段,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创建水生态文明的美丽将乐。

  三、 主要工作

  (一)积极倡导公路和水运交通建设项目“绿色设计”、 “生态优先”理念。在项目开工的前期工作中要认真调查、了解项目周边区域环境背景、生态环境现状、污染物排放状况和环境质量现状,确定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认真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责任单位:将乐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管理股、养护站。

  (二)加强对交通建设项目弃土的管理。在前期设计中,要对弃()土场进行专项规划设计。弃土场应远离河道、湖泊;在施工中要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尽量使用箱式货车或遮盖运输,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到规定的弃土场,不得向河流、水库和弃土场以外的地点倾倒。在工程竣工后,要求对取土场和弃土场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立专门弃土场,都为弃土墙做好“护角”或者档墙,避免弃土流失,项目完工后对弃土进行绿化

  责任单位:将乐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管理股、养护站、交通质监站。

  (三)抓好道路绿化。坚持道路开到哪里,绿化就做到哪里的理念,在边坡治理方面,对土边坡采取“TBS”植草(铁丝网固定,植上草籽)等防护措施,对岩石边坡,采取“铆喷”固化等防护措施,防失稳;在项目预算中列支专项的绿化费用,合理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达到路美、景美、环境更美

  责任单位:将乐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管理股、养护股、交通质监站。

  (四)加强公路水路执法监督力度。执法部门要对县内内河主要流域进行全面排查,对采砂企业和采砂船进行重点检查。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专项台帐,强化整改监督,保持对内河水上运输污染防治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局安监股、交通执法大队、县地方海事处。

  四、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河长联系部门主动推进,其他部门积极配合,按照河长办交办事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强化督查考核

  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

  ()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将乐县交通运输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芳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喻滨滨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振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庄文立 副局长

  员:邱长华 县运输管理所所长

        陈志刚 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翁小斌 局办公室主任

        张忠云 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苏海华 局建设管理股股长

        翁荣桂 局养护股股长

        余鑫辉 局安监股股长

          斌 局交通质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建设股合署办公,苏海华任办公室主任、翁荣桂、俞斌任副主任,负责交通系统贯彻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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