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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12月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2018-01-02 10:58     来源:将乐环保局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根据《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监督电话:将乐县环保局0598-2323254

序号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类别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行业类别 有效期至 水污染物许可内容 气污染物许可内容
排污口数量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污染物执行标准 废水排放限值(万吨/年) 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排污口数量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废气排放量限值(万标立方米/年) 污染物执行标准 主要污染物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1 350428-2017-000035 排污许可证 将乐县辉旺淡水养殖有限公司 将乐县黄潭镇元埕村黄潭电站下方 俞喜旺 A0412 内陆养殖 2018.11.12 1 连续 金溪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COD排放浓度为100mg/L,排放量为0.887t/a;SS排放浓度为70mg/L,0.958t/a;NH3-N排放浓度为20mg/L,排放量为0.035t/a;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为20mg/L。 1 间歇 大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 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3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为200mg/m3,年排放量0.014吨;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为200mg/m3,年排放量0.041吨
2 350428-2017-000036 排污许可证变更 贝诗特(福建)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将乐县古镛镇积善村开发区标准厂房E栋 车淑芳 C2682化妆品制造、 C3853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2018.08.17 1 间歇 园区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60mg/l;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为20mg/l;氨氮排放浓度为8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为20mg/l;总磷排放浓度为1mg/l;            
3 350428-2017-000037 排污许可证 将乐县友晨竹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将乐县高塘镇邓坊采育场综合加工厂内 吴家保 C2041  竹制品制造 2018.12.28             1 间歇 大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 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8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为4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为40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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