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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关于儿童户外游戏屋组合板、户外园艺木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7-10-09 08:52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179月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109日-201710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8772252(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金森大厦三楼

  邮    编:353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文件全文

1

儿童户外游戏屋组合板、户外园艺木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将环审表〔201719

2017-9-11

    福建省新佳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由三明市国投环境科技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儿童户外游戏屋组合板、户外园艺木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区,占地面积约45288平方米。主要建设有木材加工区、烘干房、供汽系统、环保工程等等设施,年产儿童户外游戏屋组合板10000m3、户外园艺木制品5000m3

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废弃物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成型生物质颗粒应作为锅炉燃料,锅炉废气采取除尘措施处理达标后由3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工艺粉尘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除尘废水沉淀回用,锅炉蒸汽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沉淀灰渣、木材边角料等固废应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漆桶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规定。

    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如下:颗粒物≤0.77/年,二氧化硫≤0.3/年,氮氧化物≤1.53/年,非甲烷总烃≤0.08/年。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我局委托将乐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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