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环保局 > 通知公告

县环保局关于认定圣水园肉业有限公司生态农牧产业建设项目备案无效的通知

2017-08-25 09:03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将乐县圣水园肉业有限公司:

  20178月24日,你单位将生态农牧产业建设项目归类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14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其他)”,填报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并完成备案手续(备案号:201735042800000017)。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农牧产业建设项目中“年出栏商品羊2000只,年出栏肉牛1000只”,应属于第14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农牧产业建设项目中“屠宰加工厂”,应属于第99项“屠宰”,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生态农牧产业建设项目中“生态饲料厂”,应属于第94项“粮食及饲料加工”,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之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之规定,我局认定你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

     

                        

将乐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5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