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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将乐县公安机关深化“慵懒散”和特权思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集中解决我县公安机关尤其是执法和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提升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根据市局部署,县局决定即日起至20172月底开展深化“慵懒散”和特权思想专项治理活动。现将《将乐县公安机关深化“慵懒散”和特权思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传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将乐县公安局 

  20161226 

   

  

  

  将乐县公安机关深化“慵懒散”和特权思想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对公安机关专项巡视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集中解决我县公安机关尤其是执法和窗口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切实树立公安机关严格执法、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根据市局部署。县局决定开展深化“慵懒散”和特权思想专项治理活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深化“慵懒散”和特权思想专项治理活动,强化对全县公安机关办公秩序、窗口服务、规范执法等方面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急不忙”、“不冷不热”、“不痛不痒”等行为,促进公安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做到“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二、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 

  (一)公安机关和民警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态度粗暴,抖威风、耍特权的; 

  (二)公安机关作风疲沓,年度重点工作和便民利民措施等不落实的; 

  (三)纪律涣散,开会、集会等不按要求着装,上、下班不按规定签到; 

  (四)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 

  (五)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贻误案件办理时机,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 

  (六)未严格落实规范执法规定,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损害群众利益的; 

  (七)窗口工作人员未落实公安改革措施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超范围要求提供材料、超时限办结管理服务事项的; 

  (八)其它。 

  专项治理的重点单位:各派出所及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指挥中心等单位。 

  三、治理措施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查摆问题阶段。即日起至20161226日。全县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要对照治理重点,从深处细处查摆,找准“慵懒散”和耍特权、摆架子等问题,分析问题症结,剖析思想根源,制定责任明确、时限清晰、措施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查摆和整改台账。全市设立专项治理统一举报电话(12389),县局举报电话(2353725110)。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慵懒散”和耍特权、摆架子等问题,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从20161226日至2017120日。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要组织对所在地公安机关各执法单位、办事窗口及其民警在提高效率、遵守工作纪律、提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警务评议,听民声、访民意,积极落实公安部28条便民利民举措,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望。市、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将采取摄像录音、模拟办事、电话查询、现场查看等形式,深入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及基层所、队的办事窗口开展不间断地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从2017121日至20172月底。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的成效,细致分析制度疏漏和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一批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管理制度规范。通过强化“制度+科技”举措,筑牢从严治长、从严治警的“藩篱”,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营造改问题、除隐患、重建制、严执行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要将“慵懒散”和耍特权、摆架子思想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检验巡视整改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落实责任,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 

  (二)注重治理成效。要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积极推动落实,确保工作成效。要秉持“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类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纯洁队伍,提升形象;要坚持“零懈怠”的精神,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抓实抓早抓小。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治理期间,市、县局将加强对各单位治理情况的督察指导,发现对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治理举措不落实的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具体责任人责任,推进我县公安机关专项治理工作出真招、见实效。 

  县局重点治理单位要及时将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局警务督察支队(ftp:/慵懒散和特权思想专项治理情况)专项治理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专项治理第一、第二、第三阶段工作情况上报时间分别为20161226日、2017118日和227日。发现漏报、迟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单位,县局将对相关相关责任人予以三项制度问责。联系人:余有生,电话:6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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