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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公安夜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 

  现将《将乐县公安局“公安夜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将乐县公安局 

                      20161115 

    

    

    

将乐县公安局“公安夜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公安机关强化党性原则、保持政治定力的建设要求,着力提升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的思想理论素养、业务工作能力和警务实战能力,结合党中央部署的“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忠诚警队,在提升全局干警综合素质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县局决定开办“公安夜校”,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促进将乐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以丰富知识、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着力点,通过创办 “公安夜校”,组织全局干警、文职、协警学政策理论、学文化知识、学业务技能,全面促进全局公安干警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充电”转变,实现“业务型”公安队伍向“学习型”、“创新型”、“智慧型”公安队伍的转变,同时依托县局“警官之家”兴趣活动小组及“警察书屋”平台,适时开展公安文娱活动、读书沙龙等,在抓学习抓素质的同时,丰富警营文化生活,进一步促进队伍管理走上正规化,真正做到以学固本,以学立德,以学促训,以学治安的目的。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夜校学习工作顺利开展,县局专门成立将乐县公安局“公安夜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建勇任代校长,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陈昌常任副校长,其他局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局政工室,负责夜校具体事项落实,陈昌常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学习对象 

  全局民警、文职、协警人员(含乡镇派出所,应急大队、交警大队协警人员除外) 

  四、学习时间及地点 

  时间:每周四晚19:30—21:30 

  地点:110指挥大楼九楼会议室 

  五、学习内容 

  (一)政策理论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3、国内外时事政治要点; 

  4、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公安机关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议、规定等,上级公安机关和党委政府规定的其它学习内容; 

  (二)法律法规 

  1党纪国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人民警察法》、《公安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2、公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 

  3、反腐倡廉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 

  4、党委政府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关于队伍管理正反典型案例的通报; 

  5、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 

  6、其他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 

  (三)警务技能(该部门依托“轮值轮训、战训合一”教育训练班落实开展) 

  1、警务实战理念:严格依法执法理念、执法安全和规范理念、警务实战的基本原则与程序控制; 

  2、警械与武器使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依据、警械使用、警察武器使用; 

  3、控制抓捕技能:徒手攻防、突击、反突击抓捕技能、带离技能、武器控制抓捕技能; 

  4、警察战术; 

  5、通信联络和现场急救。 

  (四)业务知识 

  1、各警种部门的专门业务知识培训讲座; 

  2、科技信息化知识:计算机基本技能、网络媒体应对技能及舆论引导技能; 

  3、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技能。 

  (五)职业素养 

  1、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2、邀请党校、医院、妇委会等其他单位专家学者开办相关讲座; 

  3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办民警心理咨询讲座,心理辅导; 

  4、道德讲堂; 

  5现代科学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 

  6、其他需要安排学习的内容。 

  六、奖惩办法 

  (一)落实“三优”评选。为将县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常态化,树立学习楷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确保教学质量,提升学习效果,县局决定在“公安夜校”开展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优秀课件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年度共评选优秀辅导员5名、优秀学员15名(其中民警推选10名,文职推选3名,协勤推选2名),优秀课件4个。对于评选出的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优秀课件,县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表现特别突出的,经由县局党委会研究后,酌情考虑上报市公安局申请给予嘉奖,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将纳入年度考核及干部提拔任用考核工作。 

  (二)落实绩效考评。夜校学习期间凡有迟到、早退、中途溜号、无故旷课者,1次扣队伍建设绩效分10分,2次扣20分,以此类推,扣满100分(队伍建设绩效分)为止。扣分情况纳入每月绩效考评,当月兑现。 

  七、工作要求 

  (一)授课内容:授课内容要求围绕中心,丰富实用。按照警种部门顺序依次排课,授课内容应结合各阶段公安中心任务及警种业务知识确定,也可对各警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案例分析释义。要求做到针对性、实战性、实效性的统一; 

  (二)授课主持:每周授课主持人由各警种部门负责推荐确定,可从外单位聘请专家授课,讲座主持人由政工室负责; 

  (三)授课形式:可采取课件讲座、实战演练、师徒教学等多样化形式,做到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确保教学的效率和质量。各单位应提前制作好学习课件,于授课前2日报县局政工室备案。 

  (四)学有记录:学习对象每人准备一本《学习笔记》,参学人员学习期间应认真做好笔记,课后单位内部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提倡撰写学习心得和调研文章。 

  (五)强化督导:学习期间严格落实请休假制度,实施一楼打卡和会场签到双向点名制度,县局监察室、政工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集中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纳入每月督察通报。各单位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人员,于学习前一日由各单位统一向督察大队报备,说明理由并做好个人补课笔记。 

  学习成就梦想,思想构筑未来。“公安夜校”是县局促进队伍“四项建设”工作的助推器,是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促进县域治安稳定、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要求全局上下提高认识,全警参与、全警学习,积极地、主动地向学习要定力、要素质、要能量,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提供思想素质保障和人才力量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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