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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4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交警大队、各派出所: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将乐县公安局 

                         2016224 

    

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教育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强化廉洁履职,公正执法,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确保队伍不发生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案(事)件,根据省厅党委有关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暨正风肃纪专题教育活动的部署以及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应良在三明市检查工作期间的讲话精神,切实解决我县公安交通管理民警在执法作风纪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局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教育整顿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教育整顿工作,深刻汲取我省及三明市在交通执法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的教训,大力排查和整改一批执法不规范、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进一步解决涉酒执法、驾驶人考试、非法中介滋生腐败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执法纪律;细化一批执法制度、流程、标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警务公开,深化马上就办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的公安交通执法队伍。 

  二、工作重点 

  以县局交警大队、各农村派出所等岗位为重点对象,着力整治六个方面问题: 

  (一)查处涉酒交通违法问题在前期开展集中排查清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关工作基础上,我县重点排查: 2011年以来酒驾、醉驾案件的侦办情况;进一步开展2011年以来涉酒交通违法问题排查清理工作,重点排查涉酒违法驾驶降格处理问题,要对近年来每一起酒驾进行审查,看是否存在该扣证的未扣证,该吊销的未吊销,该移送起诉的未移送。排查时间为218日至318日。(责任人:张俊武,责任领导:朱义训) 

  (二)查处交通违法问题检查。我县重点排查:①在路面执勤执法方面民警是否存在随意变更违法事实、降格处理;违反规定乱设卡、乱拦车、乱扣车、乱罚款、乱收费等;未经称重检测、卸货等法定程序查处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交通协管员是否从事罚款、扣车、扣证、开具法律文书等执法或变相执法行为;交通违法处理方面重点检查随意删除、更改交通违法记录、违反规定对驾驶员消除记分,违规批量处理异地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的进车、出车的相关手续是否严格按照程序处理等问题。排查时间为218日至318日。(责任人:詹道曦,责任领导:邱春) 

  (三)清理规范中介代办服务。我县重点排查车管所在挂牌、保险、年检等业务上有无内外勾结,收取代办费、违规收费及是否存在“二哥”现象;执行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也要通过优化服务,挤压非法中介生存空间。严禁与非法中介、社会人员串通,收取代办费,谋取利益排查时间为218日至318日。(责任人:付丽,责任领导:王晖) 

  (四)组织驾驶人考试问题检查。我县重点检查:车管所民警在摩托车考试、驾考科目一考试、12分满分培训过程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内外勾结等行为;是否正确处理好与相关驾校的关系,在考试过程中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减少驾驶人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甚至参与、协助、纵容驾驶人考试作弊;买卖摩托车驾驶证,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摩托车驾驶证;不按规定开展考试预约工作,违规分配考试名额,不按公布的考试计划开展考试。排查时间为218日至318日。(责任人:朱相平,责任领导:王晖) 

  (五)组织事故处理问题检查。我县重点排查:2011以来所有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情况,在立案方面重点检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降格为简易程序处理;隐案瞒案,弄虚作假,编造事故数据;办案方面重点检查未及时开展案件线索查证、证据调取和固定工作;违规适用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未将刑事案件材料及时、规范录入省厅执法办案系统;未依法履行告知、通知、送达义务,法律文书适用错误;案件久拖不决、超期委托检验鉴定,超期未作出事故认定;未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或资格等级与办案要求不符的民警办理案件等问题。排查时间为218日至318日。(责任人:张俊武,责任领导:朱义训) 

  (六)组织开展窗口服务检查。我县重点排查:警务公开、便民利民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是否存在态度生硬、推诿扯皮、耍特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吃拿卡要等问题。排查时间为218日至318日。(责任人:付丽,责任领导:王晖) 

  三、工作措施 

  这次开展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教育整顿工作为期2不分阶段,不设环节,2016218日至418日。要突出主题,聚焦问题,结合队伍和自身实际,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动员部署。召开动员部署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县局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组织学习《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交通警察纪律规定(摘编)》、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厅九不准九个严禁等法律法规、警纪禁令;组织学习典型案例汇编,以案释法,牢记前车之鉴,强化警示教育。        

  (二)全面自查整改。要对2013年以来涉酒案件、驾驶人考试、车辆查验检验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排查发现执法不规范及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并写出自查情况报告,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既要做到立查立改、立说立行,又要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完善民警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三)狠抓检查督导。县局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和交警大队要对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业务部门既要对2013年以来有关案件卷宗、机动车、驾驶员档案进行抽查,也要充分运用交管信息系统、监管平台,加强异常数据预警、核查、研判,及时发现问题。交警大队挂点领导及部门在做好自身教育整顿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挂点农村派出所的检查督导,对落实教育整顿不到位的,要予以严厉的批评,并发给督察建议书,限期整改;对顶风冒犯的,要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四)严肃问责查处。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和违法违纪问题,要逐一调查核实,做好记录,督促整改。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一般性轻微违纪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责成个人深刻反省;违反纪律尚不够纪律处分的,给予打招呼、谈话、告诫三项制度问责;构成严重违纪或违法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纪检监察部门查处问责,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健全长效机制。针对问题排查和案件查处发现漏洞问题,通过深入分析、系统梳理、立整立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和队伍建设相关制度规范。属于制度空白的,加紧研究制定或建议上级部门制定相关规范;属于制度不健全的,及时修订完善;属于制度不落实的,研究制定更加严密的日常业务检查指导、异常数据分析研判、科技装备实时监控、违纪线索移送查处等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委员、副政委郑继伟任组长,县局监察室主任陈新全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戴燕明任常务副组长,县局监察室、督察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大队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负责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公安交通管理执法突出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主动抓、抓早抓小的危机意识,铲除滋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土壤。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实施,统筹兼顾集中教育整顿和日常业务管理,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扎实推进集中教育整顿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县局交警大队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教育整顿工作。要严格按照县局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科学安排,循序渐进,把握进度,环环相扣。要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分类指导,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推进活动的有效落实。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门整风,接受监督。要加强与各级监督部门的沟通,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加强与聘请的监督员的沟通,加强与人民群众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包括运输企业、驾校、售车机构、驾驶员的沟通,加强与效能办、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征求意见会、座谈会,及时通报交警工作情况,主动征求意见,虚心听取批评建议,进一步改进交警执法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说明解释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责权限,进一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既要做好内部宣传发动,依托公安信息网通报交流全县公安机关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教育整顿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又要做好社会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采访报道、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全市公安机关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教育整顿工作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让群众家喻户晓、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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