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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交通管理“三进村”工作法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派出所:
  现将《将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三进村” 工作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将乐县公安局
   2013年3月15日

将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三进村”工作法

一、“三进村”工作内容
  (一)交通安全宣传进村
  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营造浓厚氛围。各派出所民警要深入辖区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做到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具体以下几点:
  1、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块大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牌。
  2、每月至少进村1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要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逐户进村发放县局印发的交通安全宣传单及宣传品。
  3、每月利用乡、镇墟日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一次,并为村民提供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咨询服务。
  4、每月进校园、企业上交通安全宣传课1次。
  5、利用公安微博每日发布或转发有关道路交通的微博3条,每月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1000条。
  6、利用乡、镇广播站发布路面、天气及乡、镇交通安全情况。
  7、每次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用图片及文字材料形式形成宣传工作台帐。
  (二)民警服务进村
  1、开展摩托车下乡考试。为了方便群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最大限度的将工作延伸到基层、到农村,先由各农村派出所负责收集各村的摩托车培训考试底数和相关材料,再将相关材料报交管大队,交管大队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派车驾管民警到村里为村民提供办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业务。
  2、开展两轮摩托车年检送下乡服务。为了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和主动服务意识,提高两轮摩托车年检率,方便农村摩托车的年检工作,交管大队要与农村派出所密切配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摩托车送检下乡服务活动,并为群众减免每辆60元的检测费。摩托车送检查下乡服务要严格按照机动车检测要求和技术标准,把好车辆检验关,同时对前来办理摩托车检测的驾驶人本着方便群众的服务宗旨,热情提供咨询服务,并以发送短信的方式,温馨提醒临检摩托车车主,及时参加年检,将“流动车管所”搬到边远的乡村。
  3、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摩托车带牌销售向农村延伸,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摩托车带牌销售,使摩托车带牌销售这一便民措施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买车落户一体化,发放牌证一条龙服务。要求农村地区新车上牌率达90%以上,各派出所要协助交管大队落实好该项工作。
  (三)车辆保险进村
  1、大力开展车辆保险进村工作,各派出所必须对辖区的摩托车辆进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开展车辆未保险危害性的宣传,做好群众工作,无论是否已挂牌或是有无年检的车辆均予以先行保险。
  2、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村地区的摩托车年检车辆免收车辆年度技术检验和挂牌所征收的车船税60元/辆,另农村摩托车年检时所交的交强险每辆车每年120元,由政府补贴每辆车20元,只需每辆车每年100元,协调保险公司等部门与交管大队、派出所在开展摩托车驾驶员培训、年检等业务一同下乡服务,切实提高农村摩托车的年检率与保险率。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认识到“三进村”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在各自辖区开展该项工作。各农村派出所要将该项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迅速召集各村治保主任开会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使该项工作快速高效运转。
  (二)各单位要根据“三进村”服务工作内容,形式多样地开展好该项工作,确保“三进村”服务工作的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服务到村、到户、到人。
  (三)县局将针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县局下发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责任目标考评办法对各单位实行每月排名通报,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终局长责任目标考评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二个月排名最后的单位,县局党委将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三项制度”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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