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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2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室、所、队:
  现将《将乐县公安局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县局治安大队。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将乐县公安局开展集中整治校园
  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维护校园及其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市局部署,我局决定于2010年2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关心祖国未来和民族前途命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努力提高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水平,通过抓好学校及周边的安全来带动整个社会治安稳定,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局成立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副局长李绍清任组长,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网安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教导员丁建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派出所安排一名内勤民警负责专项行动材料的收集和上报。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改善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努力做到校园及周边地区无针对师生的杀人、抢劫、强奸、爆炸和侵财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努力消除学校中存在的学生欺压学生的“小霸王”现象,减少敲诈勒索学生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校园周边200米内无违规设置的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接送师生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校内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齐全有效,不发生火灾等重大灾害事故;教学、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良好,师生、家长对校园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校园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职责分工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公安机关内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整治。具体分工如下:
  1.治安部门负责清理校园周边的出租房,检查整治旅馆、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监督学校完善内部重点部位、重要设施、重要物品安全防范措施,继续落实综治副校长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刑侦部门负责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校内盗窃案件,校园周边地区针对学生群体的“两抢”、敲诈勒索等侵财性案件。
  3.消防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及内部的所有消防设施和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治。
  4.交警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突出的交通秩序问题和交通设施进行检查整治。
  5.网安部门负责清理整治校园周边违法经营的网吧,及时清理网上不良有害信息。
  6.各基层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指导、督促学校对自己校园内部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检查,组织对校园内部管制刀具的收缴,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防范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对侵害师生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查处,建立破案责任制,专人负责,一包到底。针对一些校园周边多发的抢劫、抢夺学生财物案件,不论涉案财物价值大小,每件都要实行专人专办制度,严查到底。二是切实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到措施要狠,打击要准,坚决铲除校园周边以校园师生为侵害对象的违法犯罪团伙。三是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发现长期在学校周边寻衅滋事、危害学生的流氓团伙,坚持打早、打小,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对背后有黑恶势力操纵的犯罪团伙,要深挖彻查,坚决摧毁,不留后患。四是对强迫学生交“保护费”、敲诈勒索学生的涉案人员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五是对未破获的涉校刑事案件要全部摸排登记,挂牌督办,限期破案。六是各派出所要在学校周边路段上,增派巡逻警力,加大巡逻密度,特别要在案件易发时间和易发路段,安排专门力量进行蹲点守候,打击现行违法犯罪。
  (二)加大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各地要认真总结之前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的经验,抽调专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治安乱点、火灾和交通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要与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尤其是隐藏在民房和出租房屋内,以包夜、提供住宿等方式吸引中小学生上网的地下“黑网吧”的清理整顿工作。要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决取缔中小学及幼儿园门前200米半径以内的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台球厅、酒吧等,坚决铲除这些场所中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封、收缴违禁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清查整顿校园内外非法经营摊点和出租房屋,加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各中小学周边现有的营业场所逐一摸底登记,违反规定的要坚决取缔。
  (三)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一是要制定和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方案,确保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优先建设。二是要派出专门警力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的道路交通秩序,地处城区主干道沿线的学校周边道路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通行较多的道路,由交警部门进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超速、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要安排民警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三是要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严禁三轮车和拖拉机接送学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
  (四)加强学校消防管理,加大对学校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一是消防部门要定期到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防火安全检查巡查等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制度,完善校园灭火和应急疏导监督。二是消防部门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督促、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督促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整改到位。三是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特别要把寄宿制学校作为重点,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火灾等安全隐患要分类排队,逐个建立台帐,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四是消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校园消防知识、自救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
  (五)切实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保卫责任制。要继续完善由派出所领导兼任中小学校综治副校长、由责任区民警兼任中小学生法制辅导员制度,抓实、抓好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责任区民警还要负责指导学校制定完善各种火灾、爆炸、洪水、地震、泥石流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防自救的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要督促教育部门积极落实学校安全的各项措施,明确安全保卫责任,对由于工作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
  各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内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域和复杂部位,并登记造册:周边地区行业场所的种类和数量;周边地区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状况;设置的治安岗亭和报警点;道路安全设施设置及交通秩序状况,交通岗的设置;以往发生的侵害师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数量及未破案件。通过梳理,确定本辖区周边治安秩序混乱的学校和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重点整治阶段(3月1日至4月15日)
  在前阶段调查摸底并确定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各自的职责划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集中整治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3月1日至3月3日、4月1日至4月3日为全县集中整治时间。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县局将联合教育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地集中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当前“社会问题校园化,校园问题社会化”现象日益突出,一些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仍不容乐观,学生财物被盗现象突出,校园内部学生欺压学生、学生敲诈学生钱财及校园周边针对学生的诈骗、“两抢”案件也时有发生,在广大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学校稳定问题日趋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全力维护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玩忽职守,导致专项行动走过场而引发重大治安事故和恶性案件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战果,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各类涉及校园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自觉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巩固成果,建立机制。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校园联席会等,用制度固定下来,巩固治理成果。同时要把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作为一项基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长抓不懈,确保校园及周边地区的长治久安。
  (四)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行动期间,要加强同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积极争取支持,形成打击合力,将问题解决在早、解决在小,解决在萌芽状态,共同开展好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八条措施”的全面落实。每次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前期工作的数据和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小结,分别于3月3日和4月3日前报专项行动办公室。4月20日前,各单位要上报整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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