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_6_199209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将乐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2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森林分局: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全县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冬季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周永康、孟建柱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有效解决当前我县存在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部署,县局党委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底,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100天的社会治安“冬季行动”。为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打开路、综合施策,打击、防范、治理和管理服务等各项措施多管齐下、同步进行,坚决遏制当前治安问题反弹的势头,通过破获一批现行刑事大案,整治一批治安“黑点”部位,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整改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使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明显下降,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欢度“两节”和全国“两会”安全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冬季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郭日建任组长,县局副局长李绍清、余光兴,纪委书记郑继伟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局治安大队,由李绍清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刑侦、交警、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并各派一名工作人员到行动办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工作的协调指导,做好行动战果的收集、上报工作;县局办公室、督察、经侦、网安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并确定一名联络员报行动办。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重点
  1.打击现行杀人、伤害、强奸、拐卖人口、绑架、爆炸、放火、投毒、贩毒、制贩枪支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涉黑涉恶案件、“两抢一盗”和电信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拐卖儿童妇女案件;
  2.抓捕公安部和省厅通缉、督捕重大逃犯以及命案和黑恶犯罪逃犯,抓捕在外省市作案被上网的我市本地籍逃犯,抓捕潜藏在我市的外省市上网逃犯,抓捕受害人频繁上访、强烈要求追捕而久抓未获的本地历年上网逃犯;
  3.“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特别是“庄家”、赌头以及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4.涉枪、涉爆和涉毒案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二)整治重点
  1.歌舞娱乐、洗浴桑拿、宾馆旅店、电子游戏厅、网吧、茶楼等公共娱乐复杂场所的治安、消防、毒品问题;
  2.内保单位、特种行业、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薄弱环节;
  3.县乡道路、低等级公路、车站和营运客车的交通安全问题;
  4.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的消防问题;
  5.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居住场所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各项打击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为使打击工作保持强大的声势和力度,县局每月组织一次区域性集中统一行动,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威胁群众安全感的街头“两抢”、盗窃摩托车、入室盗窃、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对准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和涉枪涉爆、拐卖儿童妇女等严重刑事犯罪,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网络赌博、毒品犯罪等涉丑犯罪,努力实现打掉一个、震慑一片,打掉一点、稳定一方的效果,坚决打出声威、打出实效。一是强化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对被上级公安机关挂牌督办的案件和疑难积案进行梳理,确定一批重大案件在“冬季行动”中进行专项挂牌督办,同时对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现行大要案进行挂牌督办,提高攻坚克难能力。二是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侵财犯罪。要以“打团伙、打系列、打流窜”为重点,积极依托“打击犯罪新机制”,充分发挥刑侦、派出所的作用,重点打击城区多发性侵财犯罪,尤其是针对居民住宅小区、农村住户、企事业单位财务室等目标的入室盗窃犯罪,以及盗窃摩托车犯罪。三是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斗争。要继续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进一步加大摸排工作力度,重点打击交通运输、建筑、批发市场、集市贸易等领域的各类市霸、行霸以及隐匿在娱乐行业的黑恶势力,农村中的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外来人口中纠结形成的帮派黑恶势力。四是深入推进打拐专项行动。要高度重视对拐卖儿童妇女案件的立破案工作,实行专案专办,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摧毁一批人贩子团伙,争取在春节前解救一批被拐卖儿童妇女。认真落实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县局举报电话:110,2323237),派出所、刑侦等单位在接到儿童失踪报警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查找,第一时间勘查现场,第一时间立案侦查,第一时间完成采血检验入库。要深入组织开展打拐dna数据库建库会战,对失踪、被拐儿童的亲生父母,以及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儿童,要一律采血入库比对,努力为更多的家庭找回被拐孩子。五是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把查处打击的重点从歌舞娱乐、洗浴桑拿等场所向宾馆旅店、出租房屋等其它场所拓展,从直接参与“黄赌毒”活动人员向幕后组织者、操纵者及“保护伞”延伸,力争端掉一批窝点、打掉一批团伙、严惩一批为首分子。要深入打击整治“六合彩”非法活动,深挖团伙,大力打击“庄家”和赌头,加强综合治理。治安、刑侦、网安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会同电信、通信部门,深入开展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整治工作和打击网络赌博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落地查人和案情分析的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深挖网站传播渠道。对明知是淫秽色情、赌博网站而在互联网接入服务、域名注册服务、广告投放、费用结算等环节为其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要紧紧围绕深化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这条主线,继续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仅要严打罂粟种植违法犯罪活动,严控宁德、罗源等县籍、畲族籍等人员在偏远偏僻山地以开发种植经济作物名义种植罂粟,特别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面零星贩毒活动和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打击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娱乐场所、旅店业、出租房等涉毒整治,强化各种禁毒宣传教育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禁毒责任,坚决遏制场所内吸毒活动蔓延的势头。六是适时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紧紧抓住春节期间在逃人员很有可能潜逃回家或与亲朋好友联络这一有利时机,按照公安部《“网上追逃”工作规定》要求,强化“办证先查逃”、“纠章先查逃”、“查疑先查逃”的岗位追逃责任,把追逃工作要求纳入日常工作流程中,紧密结合证照办理、交通纠章、暂住人口登记、旅店业管理、留置盘查等日常业务查获、抓捕逃犯。并组织社区民警深入逃犯家中开展思想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通告、召开逃犯亲属座谈会等形式,敦促和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二)进一步强化社会面动态管控,严防发生现行重大违法犯罪活动。要牢固树立“宁吃防范苦、不受破案累”的思想,加大巡防力度,强化社会面控制,有效压降案件,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一是加强社会面巡逻控制。要紧紧围绕春运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采取与武警部队联勤武装巡逻、广泛发动群众实行群防群治、在重点地区开展夜间巡逻等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强化对车站、码头、繁华街区、金融网点、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部位的巡逻控制,进一步加大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以车辆的盘查、检查力度,对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威慑之势。二是加强对车站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要积极会同工商、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大力整治车站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站周边存在的强买强卖、强讨恶要、敲诈勒索、黑车揽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群众顺利出行、安全乘车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加强对威胁社会治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要强化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通过开展信息采集大会战,将方方面面的信息录入“警综系统”,为公安现实斗争服务。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的要求,深入开展人口调查,全面摸排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重点人员,密切掌握其现实动向,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特别要深入摸排因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可能行凶报复的不安全苗头,及时协调基层组织和当事人亲属做好调解、帮教工作;深入摸排威胁社会治安重点人员和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及动态表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其漏管失控,造成现实危害。四是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管理。要严格落实中小旅店、留宿洗浴、出租房屋等流动人口落脚点的治安管理措施,严格执行住宿登记、可疑情况报告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阵地控制,及时抓获藏匿其中的流窜作案分子和在逃人员。
  (三)进一步强化治安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要以“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为重点,全面开展治安、交通、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严格落实单位内部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涉及公共安全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措施,集中排查整改各类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灾害事故。一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要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进一步加大对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具有烟花爆竹生产传统的乡村和矿区周边,对可能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炸药、雷管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可疑院落等,要反复进行地毯式排查,坚决取缔非法窝点,消除安全隐患。当前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已进入旺季,要深入村居社区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发生事故。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大检查。春节前,治安大队和辖区派出所要普遍开展一次银行营业场所、单位财务室安全大检查,指导有关单位组织开展防盗抢演练,严防发生盗抢金融单位、撬盗单位财务室等重大犯罪案件。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电信、广播电视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学校、党政首脑机关等重点单位,指导督促单位健全值班、巡逻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安全监管措施。对准备在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举办的游园庙会、文艺演出、商贸促销等大型活动,要提前了解、全面掌握活动场次、规模、时间等情况,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对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经审核批准的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办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指导主办方制定完善安保方案,落实安保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活动期间,要派出足够的警力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加强人流、车流疏导,严防发生人群拥挤踩踏、建筑物垮塌、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四是扎实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整治。交管大队要紧紧围绕春运,根据交通流、重点交通违法及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将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入路面管理,进一步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酒驾违法行为。要以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车驾驶人为重点,严格落实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制度,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深入各客运单位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把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关,杜绝超员车辆出站、带“病”车辆上路,确保春运安全有序。五是切实抓好冬季防火工作。消防大队要按照《2009年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明公消网〔2009〕97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绝不放过、隐患不排除绝不放过,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积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实行群防群治。要把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与开展社会治安“冬季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警民携手共同筑就维护社会治安的铜墙铁壁。一是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深入开展“五小”民心警务活动,走访城镇失业下岗和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众、农村贫困人员、失业返乡农民工和鳏寡孤独老人等弱势群体家庭,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实际情况和愿望要求,想方设法为他们克服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积极向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要紧紧抓住岁末年初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这一有利契机,把走访群众、上门服务与开辟窗口服务“绿色通道”、建立网上服务平台等各种服务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为广大群众办牌办证办事和通关入出境提供更畅通、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春节前夕,各地要组织一次赃款赃物集中发还活动,及时将公安机关收缴的赃款赃物发还到当事人手中。二是深入落实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排查摸底和帮教帮扶措施。要按照中央综治委等10部门的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青少年重点群体的底数,逐一落实教育、管理、服务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真正通过帮助一个人,挽救一个家庭,争取一片人心,维护一方稳定。三是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全面了解掌握社会动态,集中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和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苗头,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千方百计解决问题、缓解矛盾、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把走访、接访和下访、回访等多种有效途径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防因公安信访问题引发不稳定事端。四是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要通过组建安全防范宣传服务队,播发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举办宣传周(日)、张贴警情提示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防盗、防抢、防骗、防拐、防火、防煤气中毒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报警求助、逃生自救等安全常识,揭露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和伎俩,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要通过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着力推进社会治安“冬季行动”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思路、新途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在全国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冬季行动”,是公安部在深入分析今冬明春社会治安形势的基础上,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国“两会”、“两节”安全顺利进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广大民警的思想统一到公安部、省厅和市局党委的重要决策和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确保我县“两节”期间社会大局平稳,全县群众在安定祥和的气氛中欢度佳节,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来自将乐的干扰。要紧密结合本地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抓紧研究制定和细化具体行动方案,把工作重点抓紧抓牢,做到一把手亲自指挥,亲自安排,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带头工作,具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态势,使“冬季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督导,强化考评。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确保社会治安“冬季行动”效益的最大化。行动期间,县局督察队要把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督导工作的重点,经常组织明察暗访并进行通报。为确保这次行动取得成效,县局将对各单位行动取得的战果每月进行排名通报,并纳入2010年局长责任目标进行考评,刑侦、治安、交管、消防等单位要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各单位行动战果请及时上报县局行动办汇总,重大战果、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县局行动办每半个月要向市局行动办报送一次战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局政工、办公室要坚持宣传先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决心,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线索,积极敦促犯罪分子和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敦促在押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揭发犯罪。要把宣传工作始终贯穿于“冬季行动”的全过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浩大的严打声势和浓厚的行动氛围,进一步提振警威、鼓舞人心、震慑犯罪。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