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财监〔2017〕9号)的统一部署,选择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和范围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将乐县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将乐县城关中心小学、将乐县农业局、将乐县鑫意商务代理有限公司共4家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列为我县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对象。
二、检查重点和范围
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一是重点检查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等;二是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关注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及设立条件情况。
此次检查,主要检查相关单位2016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包括财政资金获得和使用等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17年。
公示期自2017年6月12日至6月23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将乐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将乐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水南三华南路49号
联系人:刘荣美
联系电话:0598-2260895
将乐县财政局 2017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