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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财政局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2017-04-28 06:59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15〕11号)的统一部署,选择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行业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将乐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商务局)、将乐县文化馆、福建长禾竹业有限公司、福建祥源纺织有限公司共4家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列为我县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检查重点和范围
  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一是重点检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近两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打击编制虚假报表、调节粉饰利润、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要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进行深入调研。二是结合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关注各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及“小金库”情况。
  此次检查,主要检查相关单位2014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包括财政资金获得和使用等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15年。
  公示期自2015年5月25日至6月5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将乐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单位:将乐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水南三华南路49号
  联系人:刘荣美
  联系电话:0598-233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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