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将登告字(2018)第005号
邹炳辉因保管不善, 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登记信息详见列表)遗失,并于2018年01月09日向我中心申请遗失补证,经审核:邹炳辉提交的申请资料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告,若对本公告的不动产证书补发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02月02日之前到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将乐县水南镇金森大厦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598-2267170)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将准予补发,原《林权证》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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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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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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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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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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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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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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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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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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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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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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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乐县高唐镇楼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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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政林证字(2007)第000108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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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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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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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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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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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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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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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乐县高唐镇楼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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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政林证字(2007)第000108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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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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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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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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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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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将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01月15日